二手房评估费应由谁来承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19:28二手房评价费用该由谁承当?在实践房产买卖进程中这笔钱一般都是由购房者承当,这样合理吗?今日听讼网就来跟我们共享一下相关常识,期望给我们实践的协助。
有购房者反映购买二手房时,被中介要求交了几千元的借款评价费,钱虽交了往后却没有人来评价,那么,借款评价费是什么?首要效果是什么?
所谓“房产评价费”是指银行在审阅借款时,对购房者典当的房子价值进行评价,以操控借款风险,一般由第三方组织来履行。
那么,二手房评价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出呢?
依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典当评价费用原则上是应该由商业银行来的承当,除非还有约好不然评价费用不应由购房者承当。但是在实践的二手房买卖进程中,有一些使用购房者对相关常识的匮乏转嫁收费,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
二手房评价费用一般都是怎样收费?
在许多一二线城市中,向购房者收取房产评价费是普遍现象,大都银即将房产评价作为借款的前置条件,并要求借款申请人承当评价费,由评价公司收取。
收费标准:房价的1‰-5‰不等。
上述事例中购房者虽交了二手房评价费用但没有实践评价进程,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依据住建部房地产评价标准,注册房地产评价师必须到评价目标现场,实地查勘评价目标情况,还要现场摄影记载。
除此之外,关于评价组织的挑选其实里边也大有考究,虽然银行声明收费是由第三方组织进行,但大都银行均有指定的协作评价组织,顾客能够在三至五家协作组织中“随机”选取,这种行为掠夺了《顾客权益保护法》关于顾客自由挑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