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07:04
所谓的强制拆迁,是指房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经洽谈达不成拆迁补偿安顿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恳求行政判决后,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没有在行政判决规则的时间内完结搬家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子的行为。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法: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恳求,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分施行的强迁;根据法令第十七条规则,施行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撤除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根据保全。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恳求,由人民法院施行的强迁。
施行强迁的一起,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子承租人的补偿安顿一起施行。
现在规范城市房子强制拆迁作业的最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公布的《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该法令规则的城市房子强制拆迁的方法有两种,即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城市房子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行政机关在被拆迁人不实行收效行政判决中确认的搬家责任时,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迫使被拆迁人实行判决规则责任的行为。根据法令第十七条规则,施行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撤除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根据保全。
城市房子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程序
按法令规则,只要在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在判决规则的搬家期限内未搬家的,并且该判决现已收效,房子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议书的条件之下,才真实适用于城市房子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城市房子拆迁行政判决作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出台,是对法令的弥补和完善,关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子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效果。首要体现在:
首要,拆迁当事人向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恳求判决。依照法令和规程的规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家期限、补偿方法、补偿规范以及搬家过渡方法、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恳求恳求判决,这也是恳求判决的条件。行政强制拆迁的根据是收效的判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条件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提出了判决的恳求,且有了收效的判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
其次,强制拆迁前有必要先调停。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检查决议受理今后,应进行调停。调停是房子拆迁管理部分作出判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子拆迁管理部分在调停中有必要充沛听取当事人的定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用。拆迁当事人回绝调停的,房子拆迁管理部分应依法作出判决。
再次,强制拆迁前举行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到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户数较多或份额较高的,房子拆迁管理部分在受理判决恳求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恳求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约请有关管理部分、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根据、程序、补偿安顿规范的测算根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恳求行政强制拆迁,还有必要经领导集体讨论决议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恳求。
下面几种景象不能施行强迁:
1、未经判决,不得施行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判决议见供给补偿资金或许契合国家质量安全规范的安顿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施行强制拆迁;
3、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施行强制拆迁,应当提早十五日告诉被拆迁人,并仔细做好宣扬解说作业,发动被拆迁人自行搬家;判决应当自收到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安排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分对被拆迁房子及房子内物品进行公证。但规程第二十条规则向政府恳求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子根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则,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议书前,被拆房子的根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获得行政强制拆迁决议书后,施行行政强制拆迁前完结该项公证作业的。
强制拆迁有两种方法: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恳求,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分施行的强迁;根据法令第十七条规则,施行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撤除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根据保全。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恳求,由人民法院施行的强迁。
施行强迁的一起,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子承租人的补偿安顿一起施行。
现在规范城市房子强制拆迁作业的最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公布的《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法令》(以下简称“法令”)。该法令规则的城市房子强制拆迁的方法有两种,即行政强制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城市房子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行政机关在被拆迁人不实行收效行政判决中确认的搬家责任时,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迫使被拆迁人实行判决规则责任的行为。根据法令第十七条规则,施行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撤除房子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处理根据保全。
城市房子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程序
按法令规则,只要在被拆迁人或许房子承租人在判决规则的搬家期限内未搬家的,并且该判决现已收效,房子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议书的条件之下,才真实适用于城市房子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城市房子拆迁行政判决作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出台,是对法令的弥补和完善,关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子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效果。首要体现在:
首要,拆迁当事人向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恳求判决。依照法令和规程的规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家期限、补偿方法、补偿规范以及搬家过渡方法、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恳求恳求判决,这也是恳求判决的条件。行政强制拆迁的根据是收效的判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条件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提出了判决的恳求,且有了收效的判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
其次,强制拆迁前有必要先调停。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检查决议受理今后,应进行调停。调停是房子拆迁管理部分作出判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子拆迁管理部分在调停中有必要充沛听取当事人的定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用。拆迁当事人回绝调停的,房子拆迁管理部分应依法作出判决。
再次,强制拆迁前举行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到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户数较多或份额较高的,房子拆迁管理部分在受理判决恳求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恳求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约请有关管理部分、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根据、程序、补偿安顿规范的测算根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恳求行政强制拆迁,还有必要经领导集体讨论决议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恳求。
下面几种景象不能施行强迁:
1、未经判决,不得施行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判决议见供给补偿资金或许契合国家质量安全规范的安顿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施行强制拆迁;
3、房子拆迁管理部分施行强制拆迁,应当提早十五日告诉被拆迁人,并仔细做好宣扬解说作业,发动被拆迁人自行搬家;判决应当自收到恳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安排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分对被拆迁房子及房子内物品进行公证。但规程第二十条规则向政府恳求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子根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则,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议书前,被拆房子的根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获得行政强制拆迁决议书后,施行行政强制拆迁前完结该项公证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