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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4:42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专业水平比较高,比较受用人单位的注重,归于企业的重要人才。如律师、会计师等的工作通常是一兼多职的,往往会为不同的公司供给服务,那么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能够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个人在两个公司入职能够吗
法令并没有规则一人不能够在两家公司入职,职工在一家公司上班后,再与另一家公司树立劳作联络的,不能够影响在前一间公司的工作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渎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形成严重危害的;
(四)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络,对完结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严峻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两层劳作联络与劳作联络的特征
劳作合同是具有身份性的合同,当事人两边存在管理上的依从联络、领导与隶属的联络。劳作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从身份、安排和经济上从归于用人单位,遵循用人单位的要求,为用人单位供给劳作。有观念据此认为劳作者在同一时期内只能同一个企业签订合同。笔者认为,以劳作联络的身份性特征否定两层劳作联络的合理性,是对身份性特征表现形式的误解。
从劳作法令联络的具体内容来说,劳作联络的身份性首要体现为劳作者对用人单位所承当的劳作职责和忠诚职责,可是劳作者在劳作联络中承当的劳作职责和忠诚职责并不排挤两层劳作联络的存在。首要,劳作职责指的是劳作者依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劳作的职责,也就是说,劳作者有必要在必定时间内由用人单位分配,该劳作职责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为实行。劳作职责仅仅要求劳作者有必要依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勤勉地完结劳作,并没有约束劳作者在满意实行劳作职责之后又为其他用人单位供给劳作。其次,忠诚职责指的是劳作者应尽职责进行劳作,并忠诚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从具体内容来看,忠诚职责包含活跃职责和消沉职责,其间与兼职联络比较亲近的是保存隐秘的职责和竞业制止的职责。保密职责要求劳作者应当保存商业隐秘,并没有约束劳作者到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络。竞业制止意即制止劳作者从事竞业行为,即制止劳作者到可能与用人单位构成竞赛的职业兼职,而不是制止劳作者从事任何兼职活动。
两层劳作联络下的用工危险
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补偿危险
根据我国劳作人事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先树立的劳作联络优先于后树立的劳作联络,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作者实行劳作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树立新的劳作联络,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原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2、工伤赔付的法令危险
一般来说,劳作者已由原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会稳妥,跟着全国一致社会保障号的发动,使得社会稳妥无需也无法重复处理,导致后树立劳作联络的用人单位难认为劳作者购买稳妥(尤其是工伤稳妥),这样一旦劳作者在未交纳工伤稳妥费的用人单位发作工伤,就不能从工伤稳妥基金处取得工伤稳妥补偿,或许说发作工伤的用人单位就免不了本能够由工伤稳妥基金承当的相关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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