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的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13:29
许多企业都会为员工购买住宅公积金,到了必定时刻员工想要进行提取住宅公积金的时分,需求带上相关的资料依据规则进行处理。那么,咱们需求哪些资料呢?这就要咱们有相关的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员工取住宅公积金需带着的资料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现金(转账)支票;
2、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则向单位供给有关证明资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在处理中心会集户的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带着相关证明资料直接到处理中心事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处理部货台请求;
3、员工按照规则带着《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和相关证明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处理部)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阅员工供给的资料合格后,为员工处理提取审阅,打印《受理回执》交员工承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资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宅公积金转入员工自己住宅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四)出境久居的;
(五)归还购房借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按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则,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的,应当一起刊出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
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归入住宅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所以说,关于劳作者需求提出住宅公积金的时分,就要依据法令的相关规则,准保好需求的资料,才干进行处理提取住宅公积金。而且咱们也需求清楚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中规则的能够提取的状况,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员工取住宅公积金需带着的资料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现金(转账)支票;
2、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则向单位供给有关证明资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在处理中心会集户的员工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带着相关证明资料直接到处理中心事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处理部货台请求;
3、员工按照规则带着《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书》和相关证明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处理部)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阅员工供给的资料合格后,为员工处理提取审阅,打印《受理回执》交员工承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资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宅公积金转入员工自己住宅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四)出境久居的;
(五)归还购房借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按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则,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的,应当一起刊出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
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归入住宅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所以说,关于劳作者需求提出住宅公积金的时分,就要依据法令的相关规则,准保好需求的资料,才干进行处理提取住宅公积金。而且咱们也需求清楚住宅公积金处理条例中规则的能够提取的状况,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