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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22:04
工程转包是指建造工程的承揽人将其承揽的建造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践上成为该建造工程新的承揽人的行为。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问题
A修建安装公司(有相关资质)与B公司签定一项修建施工合同,合同金额50万元。A公司随后以30万元的价格将此合同转让给c公司(c公司无资质,A不能与其签分包合同),那么:
(1)对A公司收取的20万元是否要征流转税?
(2)合同是由A公司签定,只能由A公司开具发票,但这样A公司要做50万元收入却无本钱,由于C公司包工包料,C公司所发作的费用只能由C公司做账,请问对此该怎么处理?
回答
假如不考虑合同转让是否契合合同约好或职业标准的规则,单纯从事务处理的视点来剖析,这项事务实践上能够理解为A公司将自己承揽的工程交由c公司实践施工。所谓转让合同能够视为A公司与C公司另行签定了一项施工合同,价款为30万元。这样一来:
(1)A公司的管帐收入不是20万元,而是50万元,应该由A公司按50万元向B公司开具劳务发票,税务方面由于不是契合规则的分包行为,所以不能按20万元的差额而应按50万元全额计征营业税等。A公司支交给C公司的30万元实践上是A公司运营该工程项目的本钱。
(2)尽管C公司没有相应的资质,但因其实质上供给了施工劳务,故应该按所获得的30万元劳务费计征营业税,并向A公司开具或申请代开劳务费发票。A公司以该发票作为核算该项工程项目本钱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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