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列明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18:56房子租借合同的内容简略来讲就包含房租的交给和承租人利益的确保问题。详细到房子租借合同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榜首、当事人的情况
房子租借合同中应写明租借人和承租人的名字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第二、住宅详细情况住宅的详细方位,写明住宅的切当方位,如坐落某路某号某室;住宅面积;住宅装饰情况,扼要阐明住宅的墙面、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饰情况;装备设备和设备,扼要罗列住宅内租借人为承租人预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宅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宅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租借人与产权人的联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托付租借住宅。
第三、住宅用处首要阐明以下两点:住宅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寓居、仍是答应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别人合住;住宅是仅能用于寓居,仍是一起能够有其他用处,如工作等。
第四、租借期限
因为承租人不期望频频搬迁,而租借人也不期望在短时刻内又要寻觅新的房客,两边都需求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刻,所以需求在合同中约好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假如没有特殊情况,租借人不得回收住宅,承租人也不得抛弃这一住宅而租借其他住宅。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宅退还给租借人。假如承租人要持续租借这套住宅,则要提早告诉租借人。经洽谈,租借人赞同后,承租人可持续租借这套住宅。如承租人要搬走,可是没有找到适宜的新住处,租借人应酌情延伸租借期限。
第五、房租及付出方法住宅租金由租借人和承租人洽谈确认,在租借期限内,租借人不得私行进步房租。租金的付款方法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假如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能够和租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视点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形成的经济担负相对较小。
第六、住宅补葺职责租借人是住宅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托付人,所以补葺住宅是租借人的职责。承租人在租借前应对住宅及其内部设备进行仔细查看,确保自己往后能够正常运用。假如在正常运用过程中住宅或设备损坏,承租人应及时告诉租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修理。但假如是因为承租人运用不当而形成损坏的,由承租人担任修理或补偿。租借人无力对住宅进行补葺的,承租人可与其一起出资修理,承租人担负的修理费用能够赔偿应交的租金或由租借人分期归还。
第七、住宅情况改变承租人应该保护住宅和各种设备,不能私行拆、改、扩建或添加。在的确需求对住宅进行变化时,要征得租借人的赞同,并签定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