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03:16陕西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是什么?
陕西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
1、住宅公积金告贷目标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住宅公积金缴存人。
2、缴存人请求告贷前,应已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并在请求告贷时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
3、告贷请求人请求告贷应契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其他有用的居留身份;
(2)具有安稳的收入和杰出的信誉,有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3)供给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
(4)供给有用的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合同或协议,并付出不低于规则份额的自筹资金;
(5)告贷请求人及其爱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
(6)管委会规则的其他条件。
4、省内异地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可向购买房子所在地管理中心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异地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员工须在房子所在地作业、日子、寓居并供给相关有用证明。
5、异地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须按房子所在地管理中心告贷方法和程序处理,请求时应提交住宅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并注明员工及爱人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