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有什么法律后果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04:11
跟着市场竞赛的日益剧烈,竞业禁止要求的诚信准则也日益重要。以下为你介绍签定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的法令结果。
活动中的“竞业禁止”规则成为很多企业家重视的问题。企业商业秘密的维护应当提早防备,同职工签定“竞业禁止”的保密约好,即可要求职工在离职后必定时刻内不得在同类职业中任职。根据我国现有的有关规则,“竞业禁止”时刻不得超越三年。当然,在约好“竞业禁止”的一起,企业要给职工必定的补偿。假如?有补偿只要竞业禁止,此约好无效,职工可不受此约好约束。
2008年1月1日收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对竞业禁止作出如下规则: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存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责任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作合同或许保密协议中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条款,并约好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在竞业约束期限内按月给予劳作者经济补偿。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约束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竞业约束的规模、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的约好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
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前款规则的人员到与本单位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许自己开业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竞业约束期限,不得超越二年。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