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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案由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1: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标准行政案子案由的告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各地法院行政案子案由的承认和表述不尽一致,有些法院在这方面作了活跃的探究,积累了一些经历。为标准行政案子案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令的规则和行政案子的特征,结合行政审判实践经历,现就有关行政案子案由问题提出如下定见,请各级人民法院试行:
一、行政案子案由的构成要素和承认办法
行政案子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子、不作为类案子、行政补偿类案子。其承认办法如下:
(一)作为类案子案由的构成要素和承认办法
承认作为类案子案由的根本办法是区分案子的类别,以行政办理规模为“类”,以详细行政行为品种为“别”进行结构。案由的结构应当具有以下两个要素:
1.行政办理规模。行政办理规模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办理行政事务的范畴。以行政办理规模作为行政案子案由的榜首个要素,将行政案子开始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胶葛,从类上区别开来。
一般状况下,以行政办理规模作为案由的榜首构成要素,分类后无需再作分化,如海关、计划生育、税务等,直接以“海关”、“计划生育”、“税务”作为案由榜首构成要素;对单个行政办理规模比较广泛的范畴,如公安行政办理,可细分为治安办理、消防办理等,能够细化、分化后的详细办理规模,将“治安”、“消防”等作为榜首构成要素用语。是否分化,应当结合案子实践,以表述简练、清楚为准则。
2.详细行政行为品种。以详细行政行为的品种或性质,如“行政处分”、“行政许可”、“行政承认”等,作为案由的第二个构成要素。详细行政行为的表现方法,如行政处分中的罚款、拘留等,不以构成要素呈现,而均以“行政处分”代之。
归纳上述两个要素,行政作为类案子案由的结构为:办理规模+详细行政行为品种。以诉公安机关所作的行政拘留处分为例,案由应承认为:“治安行政处分”。“治安”为公安行政办理规模之下详细的治安办理;“行政处分”则是详细行政行为的品种,不必详细的处分方法“拘留”进行表述。以海关作出没收走私物品的行为为例,其案由应承认为“海关行政处分”。海关办理规模相对窄一些,无需再作分化,可直接以“海关”作为榜首构成要素。
(二)不作为类案子案由的构成要素和承认办法
不作为类案子的案由,准则上仍适用上述作为类案子的两种构成要素的结构,但又要表现此类案子的特征,其承认办法是:以“诉”作为此类案子案由的榜首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如“工商行政办理机关”、“海关”等;以不实行特定行政责任或责任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以公安机关不实行维护人身权法定责任案为例,案由承认为“诉公安机关不实行维护人身权法定责任”。“实行……法定责任”中要求实行的是何种责任,应当依据案子的详细状况承认,如能够详细区分为“诉××(行政主体)不实行维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责任”、“诉××(行政主体)不实行行政合同责任”、“诉××(房子办理机关等)不实行挂号法定责任”等等。
(三)行政补偿类案子案由的构成要素和承认办法
行政补偿类案子分为两种状况,即同时提起行政补偿和独自提起行政补偿。关于同时提起的行政补偿案子,在被诉详细行政行为案子案由后加“及行政补偿”一语即可。如“工商行政挂号及行政补偿”;“诉公安机关不实行维护人身权法定责任及行政补偿”等。关于独自提起行政补偿的案子,案由的承认办法为:行政办理规模 行政补偿。以税务工作人员在法律中致人伤亡独自提起行政补偿之诉为例,如“税务行政补偿”等。
二、案由适用规模和承认时间
在立案查看阶段,能够依据当事人的申述承认开始案由。在审理阶段,假如发现开始承认的案由不精确时,应当依据审理后承认的法令关系性质来承认结案案由。因而,本规则既适用于查看申述阶段,也适用于审理阶段,但法令文书和卷宗封面等均应以结案案由为准。
三、难以承认案由状况的处理
当呈现行政办理规模和详细行政行为品种难以界定、案由难以承认的状况时,能够作为例外状况酌情承认案由。如申述城镇人民政府的一些越权行政行为或许不作为案子,就很难承认办理规模,也很难承认其行政行为的品种,这时,能够用“乡(镇)政府行政处理”、“诉乡(镇)政府不实行法定责任或行政责任”等作为案由。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规模的案子,在判决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述时,案由可通过归纳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方法来承认。
各级人民法院在履行该告诉的进程中有何问题,请注意总结并及时陈述我院。
2004年1月14日
行政办理规模
1.公安行政办理
(1)治安办理(治安)
(2)消防办理(消防)
(3)路途交通办理(路途)
(4)其他(公安)
2.资源行政办理
(1)土地行政办理(土地)
(2)林业行政办理(林业)
(3)草原行政办理(草原)
(4)地质矿产行政办理(地矿)
(5)动力行政办理(动力办理)
(6)其他(资源)
3.城乡建设行政办理
(1)城市规划办理(规划)
(2)房子拆迁办理(拆迁)
(3)房子挂号办理(房子挂号)
(4)其他(城建)
4.计划生育行政办理(计划生育)
5.工商行政办理(工商)
6.商标行政办理(商标)
7.质量监督查验检疫行政办理
(1)质量监督行政办理(质量监督)
(2)质量查验行政办理(质量查验)
(3)检疫行政办理(检疫)
(4)其他(质量监督)
8.卫生行政办理(卫生)
9.食物药品安全行政办理(食物、药品)
10.农业行政办理(农业)
(1)渔业行政办理(渔业)
(2)畜牧行政办理(畜牧)
(3)其他(农业)
11.物价行政办理(物价)
12.环境维护行政办理(环保)
13.交通运输行政办理(交通)
(1)公路交通行政办理(公路)
(2)铁路行政办理(铁路)
(3)航空行政办理(航空)
(4)其他(交通)
14.信息电讯行政办理(信息、电讯)
15.邮政行政办理(邮政)
16.专利行政办理(专利)
17.新闻出书行政办理(新闻、出书)
18.税务行政办理(税务)
19.金融行政办理(金融)
20.外汇行政办理(外汇)
21.海关行政办理(海关)
22.财务行政办理(财务)
23.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办理(劳作、社会保障)
24.审计行政办理(审计)
25.经贸行政办理(内贸、外贸)
26.水利行政办理(水利)
27.旅行行政办理(旅行)
28.烟草专卖行政办理(烟草专卖)
29.司法行政办理(司法行政)
30.民政行政办理(民政)
31.教育行政办理(教育)
32.文明行政办理(文明)
33.广播电视电影行政办理 <广电)
34.计算行政办理(计算)
35.电力行政办理(电力)
36.国有资产行政办理(国资)
37.外资行政办理(外资办理)
38.盐业行政办理(盐业)
39.体育行政办理(体育)
40.行政督查(督查)
41.乡政府
42.其他行政办理
行政行为品种
1.行政处分
2.行政强制
3.行政判决
4.行政承认
5.行政挂号
6.行政许可
7.行政同意
8.行政命令
9.行政复议
10.行政吊销
11.行政查看
12.行政合同
13.行政奖赏
14.行政补偿
15.行政履行
16.行政受理
17.行政给付
18.行政征用
19.行政征购
20.行政征收
21.行政划拔
22.行政规划
23.行政救助
24.行政帮忙
25.行政许诺
26.行政监督
27.其他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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