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陈寨征地补偿标准是这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11:34
对土地进行征收是城市完成建造规划的重要方法,土地征收是离不开补偿的,征收补偿是土地征收时要面对的老大难问题,所以国家对土地征收补偿规范作出了一些规则,那么郑州陈寨征地补偿规范是这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郑州陈寨征地补偿规范是这样的
1、征收犁地补偿规范
旱田均匀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均匀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均匀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规范
旱田均匀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均匀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均匀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均匀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造用地、乡民住所、路途等团体建造用地均匀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使用地均匀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收土地作业程序
(一)向农人奉告征收土地事项
在征收土地计划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分应将拟征收土地的用处、方位、补偿规范、安顿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奉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
(二)承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分应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品种、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一起承认。
(三)征收土地计划报批
依照上述过程进行结束后,当地国土资源部分将拟定的征收土地计划及相关文件资料报市、县人民政府审阅赞同,由市县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四)公示征收土地同意事项
征收土地计划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除触及国家秘密等特别景象外,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分应当经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收土地同意事项。
(五)布告征收土地计划
征收土地计划依法同意后,由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详细组织、施行该宗土地征收作业。
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计划同意文件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布告。
(六)征收土地补偿挂号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计划布告规则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相关资料文件到被征收土地地点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分处理征收土地补偿挂号。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形成经济损失而付出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遭到毁损,向栽培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子、其它设备,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地点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顿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顿因征地所形成的充裕劳动力而付出的补偿费用。
5、社会保证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则,征收团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付出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组织被征地农人的社会保证费用,保证被征地农人的日子。
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郑州陈寨征地补偿规范是这样的
1、征收犁地补偿规范
旱田均匀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均匀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均匀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规范
旱田均匀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均匀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均匀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均匀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造用地、乡民住所、路途等团体建造用地均匀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使用地均匀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收土地作业程序
(一)向农人奉告征收土地事项
在征收土地计划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分应将拟征收土地的用处、方位、补偿规范、安顿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奉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
(二)承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分应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品种、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一起承认。
(三)征收土地计划报批
依照上述过程进行结束后,当地国土资源部分将拟定的征收土地计划及相关文件资料报市、县人民政府审阅赞同,由市县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同意。
(四)公示征收土地同意事项
征收土地计划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除触及国家秘密等特别景象外,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分应当经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收土地同意事项。
(五)布告征收土地计划
征收土地计划依法同意后,由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详细组织、施行该宗土地征收作业。
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计划同意文件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布告。
(六)征收土地补偿挂号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计划布告规则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相关资料文件到被征收土地地点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分处理征收土地补偿挂号。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形成经济损失而付出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遭到毁损,向栽培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子、其它设备,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地点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顿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顿因征地所形成的充裕劳动力而付出的补偿费用。
5、社会保证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则,征收团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付出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组织被征地农人的社会保证费用,保证被征地农人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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