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征地补偿的费用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12:07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及相关的法规规章的规则,简明介绍国家关于征收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法律规则。
一、征地的意义
征地,是征收农人团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人团体所有土地,并依据补偿规范给予被征地农人必定的钱银补偿。团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归于国家,不再归于农人团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赞同程序和征地的施行程序。
(一)征地的赞同程序(以大型建造项目为例)
1、建造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赞同。
2、建造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提出建造用地请求。
3、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检查后拟定征收土地等计划。
4、经市、县政府赞同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计划依法由国务院或许省政府赞同。
(二)征地的施行程序
1、发布征地布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规模: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乡(镇)、村。
(3)布告内容:赞同征地机关、赞同文号、征收土地用处、规模、面积以及征地补偿规范、农业人员安顿方法、处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成果:布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规模。
2、处理征地补偿挂号
(1)挂号机关:征地布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分。
(2)挂号请求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挂号期限:征地布告规则的期限。
(4)挂号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处理挂号的成果:列入补偿规模。
3、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拟定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分会同有关单位。
(2)拟定依据:土地挂号材料、现场勘察结成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挂号状况、法律法规规则的征地补偿规范。
(3)计划内容: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计划布告:市、县政府地政部分在被征收土地地点地的乡(镇)、村布告计划,听取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分报市、县政府赞同。
4、确认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确认和赞同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分存案)。
5、施行征地补偿安顿计划
(1)安排施行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分。
(2)费用付出:在计划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付出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则付出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给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则的期限交给土地。
三、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因其土地被征收形成经济损失而付出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遭到毁损,向栽培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子、其它设备,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地点人付出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顿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顿因征地所形成的充裕劳动力而付出的补偿费用。
(五)社会保障费用。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