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需要公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13:06
一些公司是有股权的,股权是由股东持有。股权一般是能够进行改变的,也有人会让别人代为持有股权。代为持有股官僚签定股权代持协议。那么股权代持协议需求公证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股权代持协议法令并未强制要求公证,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背法令的强制性规则,都是有用的。代持股权的危险如下:
1、关于股权份额的约好;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改变的可能性,比方:代持股权的份额并非原封不动,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份额的稀释,则实践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证。
2、实践出资人难以建立股东身份的危险;尽管司法解说必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能,可是出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出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建议,而不能直接向公司建议,存在必定的局限性。依据公司法解说,有必要通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赞同,实践出资人方可向法院恳求公司改变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处理公司挂号机关挂号。
3、名义股东损害实践出资人利益的危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联系中,实践出资人在暗地,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力,面临各种引诱,很可能呈现名义股东损害实践出资人利益的景象。比方:名义股东不向实践出资人转交财物收益,乱用股东权力(严重决议计划事项未经洽谈),私行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
4、名义股东的危险;比方:当实践出资人未实行出资职责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求在许诺的出资范围内承当补缴出资的职责,而不能以其不是实践出资人为由回绝承当职责。
5、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危险;当然,假如实践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各司其职杰出协作,以上危险或许都能防止。可是代持协议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危险。当条件成熟、实践出资人预备免除代持协议时,税务问题就随之而来——从外观上看,实践出资人是从名义股东那里受让了股权,当然需求交税!一般,税务机关关于当事人辩称由于股权代持联系,并未发作股权转让的说法并不认可,要求依照公允价值核算交税。
股权代持是有必定危险的,尽管司法解说必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能,可是出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出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建议,而不能直接向公司建议,存在必定的局限性。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
股权代持协议法令并未强制要求公证,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背法令的强制性规则,都是有用的。代持股权的危险如下:
1、关于股权份额的约好;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改变的可能性,比方:代持股权的份额并非原封不动,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份额的稀释,则实践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证。
2、实践出资人难以建立股东身份的危险;尽管司法解说必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能,可是出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出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建议,而不能直接向公司建议,存在必定的局限性。依据公司法解说,有必要通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赞同,实践出资人方可向法院恳求公司改变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处理公司挂号机关挂号。
3、名义股东损害实践出资人利益的危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联系中,实践出资人在暗地,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力,面临各种引诱,很可能呈现名义股东损害实践出资人利益的景象。比方:名义股东不向实践出资人转交财物收益,乱用股东权力(严重决议计划事项未经洽谈),私行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
4、名义股东的危险;比方:当实践出资人未实行出资职责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求在许诺的出资范围内承当补缴出资的职责,而不能以其不是实践出资人为由回绝承当职责。
5、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危险;当然,假如实践出资人和名义股东各司其职杰出协作,以上危险或许都能防止。可是代持协议还有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即未来股权转让的税务危险。当条件成熟、实践出资人预备免除代持协议时,税务问题就随之而来——从外观上看,实践出资人是从名义股东那里受让了股权,当然需求交税!一般,税务机关关于当事人辩称由于股权代持联系,并未发作股权转让的说法并不认可,要求依照公允价值核算交税。
股权代持是有必定危险的,尽管司法解说必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能,可是出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出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建议,而不能直接向公司建议,存在必定的局限性。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