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00:26国家关于独生子女的家庭是有一些经济补助的,尽管说这个经济补助的费用很少,可是爸爸妈妈在公司也能够享用到一些福利待遇,那么自己想收取独生子女费用的时分能够提交哪些资料?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北京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收取
退休时能够收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赏,根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的规则,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用一次性奖赏。详细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一)收取条件: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凭《荣耀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两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收取。
(二)发放方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收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收取。
(三)发放途径: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托付存档者,由托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托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联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城镇人民政府发给。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规范确认:
(1)夫妻两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要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组织抚育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两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联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收取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能够持续享用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收取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持续享用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用法令第四十四条规则的奖赏。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想要在退休的时分收取独生子女的费用,那么首先要供给自己的独生子女证,这个费用并不是许多,现在现已不能再处理独生子女证了,可是之前处理的独生子女证有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