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责任能否与违约责任并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15:32
在签订合同的时分,有时要约好质量的确保职责或许是违约职责,那么质量确保职责能否与违约职责并用,关于质量确保职责能否与违约职责的法令规矩有哪些呢?下面,听讼网黄南律师整理了关于质量确保职责能否与违约职责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质量确保职责能否与违约职责并用
《合同法》榜首百一十一条规矩“质量不契合约好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好承当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矩仍不能确认的,受危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丢失的巨细,能够合理挑选要求对方承当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违约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二十一条规矩“买受人依约保存部分价款作为质量确保金,出卖人在质量确保期间未及时处理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许运用作用,出卖人建议付出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假如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好了质量确保金条款,当出卖人违背质量瑕疵担保职责时,质量确保金与违约职责能否并用?笔者以为,我国民事职责是以补偿性为准则,惩罚性为破例的,若法令无特别规矩民事职责具有惩罚性,则应为补偿性,归于危害添补职责。质量确保金的基本功能在于担保标的物的质量,在事前具有一般担保性,过后具有补偿性。
在出卖人违背质量瑕疵担保职责,呈现质量确保金职责与违约职责竞合时,因为二者职责的承当者皆为出卖人,对同一违约行为根据不同的民事法令关系给予重复制裁,有失公平。出卖人交付了质量不合格的标的物,在质量确保期间未能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运用作用或下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时,根据质量确保金条款,质量确保金便转化为对买受人所遭丢失的一种补偿。从这一层面看,质量确保金相似违约金,能够对比合同法的违约金规矩来处理。只要在出卖人承当了质量确保金职责却仍缺乏补偿买受人的危害时,买受人才干另行建议违约职责进行添补。
归纳上面的介绍,质量确保职责与违约职责并用要契合相应的条件。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质量确保职责能否与违约职责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需求找律师咨询,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律师引荐:延庆律师 黄埔律师 "target="_self"title="山东律师">山东律师 "target="_self"title="泉州律师">泉州律师
质量确保职责能否与违约职责并用
《合同法》榜首百一十一条规矩“质量不契合约好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好承当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矩仍不能确认的,受危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丢失的巨细,能够合理挑选要求对方承当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违约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二十一条规矩“买受人依约保存部分价款作为质量确保金,出卖人在质量确保期间未及时处理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许运用作用,出卖人建议付出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假如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好了质量确保金条款,当出卖人违背质量瑕疵担保职责时,质量确保金与违约职责能否并用?笔者以为,我国民事职责是以补偿性为准则,惩罚性为破例的,若法令无特别规矩民事职责具有惩罚性,则应为补偿性,归于危害添补职责。质量确保金的基本功能在于担保标的物的质量,在事前具有一般担保性,过后具有补偿性。
在出卖人违背质量瑕疵担保职责,呈现质量确保金职责与违约职责竞合时,因为二者职责的承当者皆为出卖人,对同一违约行为根据不同的民事法令关系给予重复制裁,有失公平。出卖人交付了质量不合格的标的物,在质量确保期间未能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运用作用或下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时,根据质量确保金条款,质量确保金便转化为对买受人所遭丢失的一种补偿。从这一层面看,质量确保金相似违约金,能够对比合同法的违约金规矩来处理。只要在出卖人承当了质量确保金职责却仍缺乏补偿买受人的危害时,买受人才干另行建议违约职责进行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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