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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侵权?侵犯商标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10:53
何为商标侵权?侵略商标官僚承当什么职责?商标侵官僚承当的职责有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刑事职责。详细将在下文为你详细介绍!
商标侵权行为
是指违背法令的规则,在相同或许相似产品或许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赞同私行运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标识,危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我国商标法规则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一般包含以下要件:
1、形成危害结果或行将发作危害结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现已形成危害或许行将形成危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削减或许商标诺言降低一级。
2、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令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力。
3、危害结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危害结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形成的。
4、片面上的状况,包含有差错和无差错两种。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不合法运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的,假造、私行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在确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片面上有差错为要件;而关于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行为,确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片面上差错为要件。
那么,侵略商标官僚承当什么职责?
商标侵官僚承当的职责有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刑事职责。详细为:
1、商标侵权的民事职责
(1)中止损害;
(2)补偿丢失(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遭到的丢失,包含被侵权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侵权丢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定给予50万元以下的补偿);注:出售不知道是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能证明该产品是自己合法获得的并阐明提供者的,不承当补偿职责。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赠礼抱歉。
2、商标侵权的行政职责
(1)责令当即中止侵权行为;
(2)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不合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不合法经营额无法核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商标侵权的刑事职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规范的规则》,对商标侵权行为,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
(1)个人冒充别人注册商标,不合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冒充别人注册商标,不合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冒充别人驰名商标或许人用药品商标的;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冒充别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冒充别人注册商标的;形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刑法》第213条,追查刑事职责。
(2)出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个人出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出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214条规则,追查刑事职责;
(3)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许不合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驰名商标标识的;虽未到达上述数额规范,但因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不合法制作、出售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使用贿赂等不合法手段推销不合法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按照刑法第214条规则,追查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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