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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13:55

天津住宅公积金提取分住宅消费类提取和非住宅消费类提取两大类,满意提取条件的员工只需要带着提取资料到分中心或办理部请求,审阅合格后便可将提取资金转入员工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一、住宅消费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宅产权等自有住宅的;
2、在乡村集体土地上缔造、翻建、大修自有住宅的;
3、归还自有住宅贷款本息的;
4、无房无贷员工租房的。
二、非住宅消费类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久居的;
3、与单位停止劳作合同联系的,封存满两年的;
4、收取赋闲保险金的;
5、彻底(或大部分)损失劳作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8、外地户口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9、员工逝世、被宣告逝世的;
10、被归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规模或特困救助规模的;
11、家庭成员(自己、爱人、未成年子女)患严重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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