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5 21:126月10日,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问题的告诉》,从本年7月起,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全面调整,石家庄市企业和员工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615。30元,上限调整为8076。51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石家庄市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6月10日,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问题的告诉》,从本年7月起,石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全面调整,石家庄市企业和员工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615。30元,上限调整为8076。51元。石家庄乡镇个别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等个别参保人员交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原则调整为539元。
据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核算局日前出台《关于印发〈201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核算公报〉的告诉》(冀人社发〔〕29号),发布2010年全省乡镇单位在岗员工年平均薪酬为32306元。据此,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对石市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做出了调整。
假如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6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300%的,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300%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上年度员工薪酬总额为缴费基数,按20%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假如单位缴费薪酬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或无法核定薪酬总额的,以员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都会相应添加。因而,《告诉》指出,2010年全省乡镇单位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为2692。17元,按此平均薪酬核算:其60%为1615。30元、300%为8076。51元。依照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上报2010年度薪酬总额和核定度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告诉》(市劳险〔〕16号),核定参保单位和参保员工度缴费基数。员工月缴费基数低于1615。30元的,以1615。30元作为缴费基数;高于8076。51元的,以8076。51元作为缴费基数。
一起,据此,7月至12月,乡镇个别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以2010年全省乡镇单位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核定月缴费基数,每月交纳539元养老保险费。特别困难的由自己书面请求,经同意后也可按全省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作基数缴费,即可暂按324元交纳养老保险费。高收入人员则可别离按月平均薪酬的200%、300%缴费,月缴费额为1077元、1615元。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示,从1月起,乡镇个别工商户和灵敏工作人员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为缴费基数,不能跨年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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