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的工伤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02:34
工伤事故职责与人身危害补偿职责发作竞合时,用人单位仅承当工伤补偿职责,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国家树立工伤保险制度,其意图不只在于补偿受害人,也是为涣散用人单位的工伤危险。
工伤事故职责与第三人应当承当的危害补偿职责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职责,两者之间不构成连带关系。依据《人身危害补偿解说》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与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危害,劳动者或许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用人单位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奉告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劳动者人身危害,补偿权利人恳求第三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由此可见,工伤事故受害人享有工伤补偿和民事补偿的两层补偿恳求权,可是,不享有一起向用人单位既要求工伤补偿又要求民事补偿的两层补偿恳求权;工伤补偿恳求权只能向用人单位恳求,民事补偿恳求权只能向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恳求;用人单位不一起承当工伤补偿和民事补偿的两层补偿职责。用人单位民事侵权职责和工伤补偿职责竞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职责规模以内以彻底的工伤补偿替代民事侵权补偿。
工伤事故职责与第三人应当承当的危害补偿职责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职责,两者之间不构成连带关系。依据《人身危害补偿解说》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与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危害,劳动者或许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用人单位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奉告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则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形成劳动者人身危害,补偿权利人恳求第三人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由此可见,工伤事故受害人享有工伤补偿和民事补偿的两层补偿恳求权,可是,不享有一起向用人单位既要求工伤补偿又要求民事补偿的两层补偿恳求权;工伤补偿恳求权只能向用人单位恳求,民事补偿恳求权只能向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恳求;用人单位不一起承当工伤补偿和民事补偿的两层补偿职责。用人单位民事侵权职责和工伤补偿职责竞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职责规模以内以彻底的工伤补偿替代民事侵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