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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的优先权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21:40
在干一些工程的时分工程款是非常重要的,可关系着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假如说到了给钱的时分承包人没有收到的话,到时分能够直接拍卖取得优先权,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工程款的优先权是什么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发包人未依照约好付出价款的,承包人能够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付出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出的,除依照建造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工程款优先权就该工程折价或许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相关法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建造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造工程竣工之日或许建造工程合同约好的竣工之日起核算。
假如1994年就现已竣工的工程,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自建造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到2003年现已9年了。而优先权有除斥期间的约束,由于过了除斥期间,导致优先权的消除,因而,工程队不能再行使优先权。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这个工程款的优先权首要便是针对于一些工程折价或许拍卖的价款优先给承包人,再之后还有包工头不给薪酬这种状况的话,能够直接到相关部分告发,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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