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理赔再出官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22:53第三者职责险理赔再出官司
稳妥公司对法官断案适用道交法76条不服
本网北京9月21日讯 王蕊 见习记者李美琪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机动车三者险理赔胶葛案件一再发作,争辩的焦点多是现在的三者险是否归于道交法规则的三 者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这样的一同上诉案正在审理中。上诉人是中华联合产业稳妥公司北京分公司。2004年1月6日,机动车车主赵女士,在中华联合产业稳妥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其机动车购买了一份限额为10万元的第三者职责稳妥,并签定保期一年的《机动车辆稳妥合同》。同年11月1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赵女士的老公驾驭该车与骑自行车的于某相撞,发作交通事端,致使于某受伤。经大兴区交通队确定,形成此事端两边均有职责。事端发作后,于某住院治疗,共花医药费12852.69元。经洽谈赵女士一次性支交给于某一万元的医疗费,了断此事端胶葛。但实际上这起交通事端使赵女士丢失26634.38元。随后,赵女士向中华联合产业稳妥公司北京分公司请求稳妥理赔。稳妥公司以“自费药不给报”、“稳妥公司只能按过错职责补偿”为由,只补偿赵女士4300.22元。赵女士以为,稳妥公司的理赔数额过低,遂将其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付出剩下的稳妥补偿金22334.16元。稳妥公司以为,赵女士已办完理赔手续。收取了第三者稳妥补偿金和车损险补偿金合计4625.22元,且赵女士收取赔款收据时看到了全部补偿职责已完结的注明。公司与赵女士签定的合同应是商业稳妥合同,而非第三者强制稳妥合同。赵女士建议的补偿金额归于自行承当的部分,故公司回绝补偿。本案一审法院审理后以为,赵女士投保的车辆所发作的交通事端属稳妥事端,在第三者职责险的承保规模之内。因为该案发作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之后,故应适用该法规则。依据该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驭人、行人、搭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恪守本法。”和第七十六条规则:“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形成人身伤亡、产业丢失的,由稳妥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规模内予以补偿。超越职责限额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职责”。法院判定稳妥公司给付赵女士稳妥补偿金18831.47元。判定作出后,中华联合产业稳妥公司北京分公司不服,以为一审判定适用法律不妥,盲目适用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确定被上诉人所投的第三者职责险是道交法中所讲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职责险,不是商业险,显着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