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在刑诉中的身份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23:05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人员具有相等的身份,均为法令工作者。他们的共性是保护法令的庄严,保证法令的正确施行。因此他们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是相等的,仅仅他们各自所保护的偏重面不同算了。
律师在刑诉中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专门保护者。而公诉人和审判人员的首要法令责任则在于保护公诉权、审判权的施行。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人员形成了以下联系:
(1)刑侦、预审中,律师与公安人员有共同性。在此阶段两边都力求查询清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尽管两边的偏重点是不同的,可是都是以法令为根底的。
(2)公诉中,律师与公诉人是敌对的。律师的辩解功能是针对公诉人的控诉功能而设置的,没有控诉就没有辩解。可是律师和公诉人的毕竟意图毕竟仍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精确的标明案子的现实,然后能够正确的处理案子。
(3)律师相对审判人员而言则是一种帮忙与合作的联系。经过辩解能够使审判人员“兼听则明”,然后可促进裁判的正确。
由此可见,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尽管与公检法三机关人员所在方位不同,所保护的偏重面不同,可是却是与公检法三机关人员所在的身份却是相等的,均为法令工作者。
律师在刑诉中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专门保护者。而公诉人和审判人员的首要法令责任则在于保护公诉权、审判权的施行。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人员形成了以下联系:
(1)刑侦、预审中,律师与公安人员有共同性。在此阶段两边都力求查询清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尽管两边的偏重点是不同的,可是都是以法令为根底的。
(2)公诉中,律师与公诉人是敌对的。律师的辩解功能是针对公诉人的控诉功能而设置的,没有控诉就没有辩解。可是律师和公诉人的毕竟意图毕竟仍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精确的标明案子的现实,然后能够正确的处理案子。
(3)律师相对审判人员而言则是一种帮忙与合作的联系。经过辩解能够使审判人员“兼听则明”,然后可促进裁判的正确。
由此可见,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尽管与公检法三机关人员所在方位不同,所保护的偏重面不同,可是却是与公检法三机关人员所在的身份却是相等的,均为法令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