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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病历对时间有要求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04:32
《
医疗事故
处理法令》第八条
医疗机构
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则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材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
医务人员
应当在抢救完毕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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