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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意外纠纷与并发症纠纷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0 11:26
1、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治护理过程中,因为无法抵抗的原因,导致病员呈现难以预料和防备的不良后果的状况。医疗意外的发作,并不是医务人员的医疗过错所造成的,而是病员自身体质改变和特别病种结合在一起忽然发作的。这种医疗意外的发作,不是医务人员自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预见和防止的。因为医疗意外而引发的医疗胶葛,主要是病员及其家族对忽然发作的意外病理改变和遭受的不良后果不能承受,也不能了解,常误认为是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错或许把医务人员正确的医治办法当作诱发医疗意外的本源。这种医疗胶葛在无过错医疗胶葛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
2、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医治护理过程中,病员发作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可以预见但却不能防止和防备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作与医务人员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一般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并发症引起的医疗胶葛,不象医疗意外胶葛那样剧烈,一般状况下,事前医务人员会对病员及其家族进行阐明,后者心思上有必定的预备。当发作并发症状况时,病员及其家族也会自动合作医务人员采纳有力办法,尽最大努力削减病员遭受的不良后果。可是医务人员事前未向病员及其家族阐明,事后又解说不行,加之抢救办法不得力,病员呈现逝世、残废、安排器官损害导致功能障碍等严峻不良后果时,医疗胶葛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这类医疗胶葛的数量也不少,可是因为病员病理机制改变较明晰,又属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可以预见到的,所以经过耐性详尽的解说作业或许经过医疗技术鉴定,一般都能很快得到解决,医患之间到达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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