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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8:39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维护规范》的文件。现将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的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各位网友: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土地有四类、五类、六类土地三种:
四类区片区片规模:三埠大街、长沙大街、水口镇。
补偿规范:犁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饲养水面;61467元/亩;未使用地:18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规模:赤坎镇、苍乡镇。
补偿规范:犁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饲养水面;52300元/亩;未使用地:15467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规模:月山镇、沙塘镇、塘口镇、百合镇、龙胜镇、蚬冈镇、马冈镇、金鸡镇、大沙镇、赤水镇。
补偿规范:犁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饲养水面;48400元/亩;未使用地:14333元/亩。
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
该规范为维护性规范,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征收农人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其次,因对土地使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饲养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取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规范仍有不理解的当地,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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