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与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有关的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01:09一同与人事争议裁定组织有关的事例
在某事业单位作业的李先生因工伤在家歇息了9个月,单位已接连几个月没有发薪酬给他。他屡次到单位要求发所欠的薪酬,但单位负责人给了李先生一份单位分配规则,对他说:“单位现已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个搞活分配机制计划出台时,你也是举手赞成的。现在你一向没有上班,当然没有薪酬可发了。”一席话说得李先生哑口无言。
有人点拨李先生找人事争议裁定组织。李先生不知道人事争议裁定组织是干什么的,他心里嘀咕,人事争议裁定组织能叫单位给他发薪酬吗?
他将信将疑地找到市人事争议裁定院。市裁定院在证明李先生确是工伤后,来到李先生作业的事业单位,要求单位领导按国家相关方针,给李先生补发薪酬。但单位解说说,为进步单位的经济效益,他们进行了分配制度改革。单位新的分配方法规则,像李先生这样的状况是不发薪酬的,新的分配制度一切职工都是赞同的,李先生也是赞同的。现实也证明,新的分配制度的确激发了职作业业积极性,有效地进步了单位的经济效益。现在要给李先生发薪酬,违背了单位的分配规则会导致分配规则今后实行不下去。
裁定院的作业人员解说道,单位的任何规则都不能违背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方针,违背的都必须改过来。单位新的分配方针对工伤的规则不符合国家方针,就要按法令法规规则改过来。该单位领导听裁定组织同志说得有理,修改了单位分配制度违背法令、法规、规章的部分,并给李先生补发了薪酬。李先生领到薪酬时开心肠笑了,说:找人事争议裁定组织还真管用呵!
[评议]:跟着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开展,人事争议裁定作业与事业单位作业人员的联系越来越亲近。可是,现在还有相当多的职工对人事争议裁定组织的性质、效果不了解,没有裁定认识,也就无法经过裁定保护自己的利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略时,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一次次找单位求情,或许一次次与单位争辩,水中捞月。其实,人事争议裁定组织是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造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而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作业组织。以现实为依据,以人事方针、法规和法令为绳尺,以保护当事人(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主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略时,能够也应该找当地的人事争议裁定组织,要求主持公道和正义。而人事争议裁定归于准司法行为,关于判决决议的处理结果,如当事人中有一方既不自觉实行,又不向法院申述的,可由法院强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