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有时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09:42
当劳作者到用人单位作业时,劳作者要与用人单位签定劳作合同,来确保双方能依法履行合同上的内容。但是有时没有签定劳作合同,那么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双倍薪酬的补偿有时效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双倍薪酬的补偿有无时效
用人单位因忽略未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不能回绝补偿双倍薪酬,用人单位忽略不能革除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未签劳作合同的现实。
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劳作者能够要求付出从第二月起付出每月二倍薪酬。
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则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两倍的薪酬,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现已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应当当即与劳作者补订书面劳作合同。
劳作争议请求裁定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裁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
相关法令介绍
《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以上便是小编关于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双倍薪酬的补偿是否有时效的介绍。经过上述介绍可知,劳作争议请求裁定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裁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其被损害之日核算。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没有签定劳作合同双倍薪酬的补偿有无时效
用人单位因忽略未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不能回绝补偿双倍薪酬,用人单位忽略不能革除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未签劳作合同的现实。
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劳作者能够要求付出从第二月起付出每月二倍薪酬。
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则向劳作者每月付出两倍的薪酬,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现已与劳作者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应当当即与劳作者补订书面劳作合同。
劳作争议请求裁定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裁定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起核算。
相关法令介绍
《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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