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7 19:35
2002-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不定项挑选题解析。众所周知,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温习中的重要材料,一切备战司法考试的考生都需求重复研习历年司法考试真题,从中找到司法考试试题的命题思路和解题办法。听讼网特意为备考司法考试的考生奉上2002-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不定项挑选题解析,作为我们预备司法考试的参考材料。
(2014年)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一起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建立绿园商贸中心(一般合伙)。其间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施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好。
请答复第92-94题。
1)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事务才干短少,经合伙人会议抉择,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生意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抉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违背合伙人相等准则,掠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抉择应为无效
B.王某能够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建议补偿其丢失
C.张某尔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逾越3万元时,须事前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赞同
D.对张某的签约权约束,不得对立好心相对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则,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好或许经整体合伙人抉择,能够托付一个或许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施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该合伙人会议抉择有用,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王某不能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建议补偿。
选项C、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则,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施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力的约束,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据此可知,合伙人抉择作出的对张某对外签约权的约束有用,张某对外签约的标的额逾越3万元时,须事前征得整体合伙人的赞同,但该约束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2)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货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预备在新年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货合同的签定,朱某提出贰言。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获得朱某的赞同
B.朱某的贰言不影响该合同的效能
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发作的债款,王某无须承当无限连带职责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发作的债款,朱某须承当无限连带职责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过错。田某是合伙事务施行人之一,其享有对外签约权,其对外签约无须征得朱某的赞同。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榜首款规则,合伙人别离施行合伙事务的,施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对其他合伙人施行的事务提出贰言。提出贰言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施行。假如发作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则作出抉择。据此可知,朱某提出贰言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施行。但田某现已签约的,朱某的贰言并不影响合同的效能。
选项C过错,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则,一般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本法对一般合伙人承当职责的方法有特别规则的,从其规则。本案中,王某、朱某均是该一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他们均应对田某签约行为所发作的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
3)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告贷50万元,约好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商场不景气,朱某亏本不能还账。关于刘某对朱某完成债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力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平分得的收益建议清偿
C.可恳求对朱某的合伙产业份额进行强制施行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过错。《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则,合伙人发作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款,相关债款人不得以其债款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款;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力。
选项B、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榜首款规则,合伙人的自有产业短少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款的,该合伙人能够以其从合伙企业平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款人也能够依法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施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产业份额用于清偿。
选项D过错。《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则,人民法院强制施行合伙人的产业份额时,应当告诉整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赞同将该产业份额转让给别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则为该合伙人处理退伙结算,或许处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产业份额的结算。据此可知,其他合伙人对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刘某对朱某的合伙份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88.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别离具有坐落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运营理念不合,已接连四年未举行股东会,无法构成股东会抉择。许某遂向法院恳求闭幕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恳求保全公司的首要财物(坐落丁县的一块土地的运用权)。
请答复第95-97题。
1)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
B.葛某是被告
C.云峰公司能够是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
D.云峰公司能够是有独立恳求权第三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说(二)》第四条榜首、二款规则,股东提起闭幕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起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原告将其他股东改动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改动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申述。据此可知,在许某提起的闭幕公司的诉讼中,许某是原告,云峰公司是被告,葛某为第三人。
2)依据法令,对本案享有统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说(二)》第二十四条榜首款规则,闭幕公司诉讼案子和公司清算案子由公司居处地人民法院统辖。公司居处地是指公司首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统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则,因公司建立、承认股东资历、分配赢利、闭幕等胶葛提起的诉讼,由公司居处地人民法院统辖。据此可知,对本案享有统辖权的法院是丙县法院。
3)关于许某的产业保全恳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决
B.本案是改动之诉,法院不行作出保全裁决
C.许某在恳求保全时应供给担保
D.假如法院认为采纳保全办法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运营,应驳回保全恳求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说(二)》第三条规则,股东提起闭幕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恳求产业保全或许依据保全的,在股东供给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景象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012年)
(二)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建立"鄂汉食物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需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支10万元,并承诺一旦公司建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防止或许的胶葛,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头与高、曾建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出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建立,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司理。
请答复第92-94题。
92.公司建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定一份生意合同,约好公司向艾瑟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缔结后第2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践上艾瑟从未运营过食材,也未计划施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高才与艾瑟间垫支出资的约好,归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B.该食材生意合同归于歹意勾结行为,应为无效
C.高才通过该食材生意合同而搬运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D.在公司不能偿还账款时,公司债款人能够在10万元的本息规划内,要求高才承当补偿补偿职责
【答案】BCD
93.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好以及股东资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二人世的约好有用
B.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历
C.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能够要求切割李一实践享有的股权
D.李一能够实践施行出资职责为由,要求公司改动自己为股东
【答案】AB
94.2012年7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赞同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挂号机关处理了改动挂号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归于无权处置行为
B.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生意合同为有用合同
C.王二能够获得该股权
D.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李一出资权益丢失,李一能够要求李三承当补偿职责
【答案】BCD
(2011年)
(二)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建立通程酒吧(一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好合伙期限。现环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处理等事项,答复第92—94题。
92.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运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抵触,遂发作退出主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2题)
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前奉告赵某、李某
B.可经王某、赵某赞同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
C.可建议发作其难以持续参与合伙的事由,向其别人要求当即退伙
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形成晦气影响的前提下,提早30日告诉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答案】D
【考点】一般合伙人的退伙
【解析】选项A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则,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悉数或许部分产业份额时,应当告诉其他合伙人。据此可知,张某将其份额转让给合伙人王某,虽不必经其他合伙人赞同,但应奉告其他合伙人。
选项B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榜首款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悉数或许部分产业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起赞同。据此可知,张某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不只需通过王某、赵某的赞同,还需求通过李某的赞同。
选项C过错,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合伙协议未约好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施行形成晦气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早三十日告诉其他合伙人。
93.酒吧开业1年后,运营环境急剧改动,整体合伙人开会,洽谈对策。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则,下列事项的表决归于有用表决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3题)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赞同,但李某对立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歇业1个月,装饰整理。张某、赵某赞同,但李某对立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赞同,但李某对立
D.鉴于4人短少酒吧运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运营处理人。张某、王某赞同,但赵某对立
【答案】B
【考点】合伙事务的施行
【解析】选项A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改动合伙企业的称号,应当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选项A中,合伙人李某不赞同,该抉择未通过。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榜首款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抉择,依照合伙协议约好的表决办法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施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整体合伙人过对折通过的表决办法。选项B中,歇业装饰整理不归于《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则的有必要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的事项。因而,该抉择有过对折合伙人通过即有用。
选项C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或许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生意。
选项D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运营处理人员,应当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选项D中,合伙人赵某不赞同,该抉择未通过。
94.经整体合伙人赞同,林某被聘任为酒吧运营处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抉择采纳的下列处理办法契合《合伙企业法》规则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4题)
A.为改动运营结构扩展影响力,将运营规划扩展至法国红酒署理销售事务
B.为改动资金流量短少状况,以酒吧不动产为典当,向某银行告贷50万元
C.为营建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工签约,约好音乐工每晚在酒吧扮演2小时
D.为整理员工作业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答案】CD
【考点】合伙事务的施行
【解析】选项A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改动合伙企业的运营规划、首要运营场所的地址,应当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
选项B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处置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
选项C、D中的事项不归于《合伙企业法》中规则的需求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才干进行的事项。因而,运营处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能够自主抉择采纳。
(三)
(2010年)
(二)
甲公司欲独自出资建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令顾问就此向公司处理层供给了一份法令定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建立、安排机构、运营处理、法令职责等方面的问题。请答复94—96题。(2010年卷三不定项第94-96题)
94.关于子公司建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的称号中应当表现甲公司的称号字样
B.子公司的运营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运营地
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本钱有必要在子公司建立时一次足额缴清
D.子公司的安排方法只能是有限职责公司
【答案】BCD
【考点】子公司
【解析】选项A过错。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具有自己的产业、公司称号、规章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事务和承当职责。因而,子公司的称号中不需求表现甲公司的称号字样。
选项B正确。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安排机构,运营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运营地。
选项C、D正确。甲公司欲独自出资建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安排方法只能是有限职责公司。依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规章规则的出资额。
95.关于子公司的安排机构与运营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录用一名施行董事
B.子公司可自己独自出资再建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D.子公司的运营规划不能逾越甲公司的运营规划
【答案】AB
【考点】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安排机构
【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则,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一名施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施行董事能够兼任公司司理。据此可知,子公司若为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则可不设董事会,录用一名施行董事。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则,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该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据此可知,法令并未制止法人出资建立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故子公司可自己独自出资再建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选项C过错。《公司法》第13条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长、施行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动,应当处理改动挂号。据此可知,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子公司的董事长、施行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不须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选项D过错。《公司法》第12条规则,公司的运营规划由公司规章规则,并依法挂号。公司能够修正公司规章,改动运营规划,可是应当处理改动挂号。公司的运营规划中归于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经赞同的项目,应当依法通过赞同。据此可知,子公司的运营规划不受母公司运营规划的约束。
96.关于子公司的产业性质、法令地位、法令职责等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的产业一切权归于甲公司,但由子公司独立运用
B.当子公司产业短少清偿债款时,甲公司仅对子公司的债款承当补偿清偿职责
C.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历
D.子公司进行诉讼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答案】CD
【考点】子公司的产业性质、法令地位、法令职责
【解析】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具有自己的产业、公司称号、规章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事务和承当职责。
片面题
六、(本题22分)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一起出资建立北陵生意有限职责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规章规则:公司注册本钱500万元;持股份额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子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司理,担任公司运营处理;公司前五年若有赢利,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端均匀分配赢利。
至2010年9月,丙的房子仍未过户挂号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向由公司占有和运用。
公司建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告贷100万元,公司为此举行暂时股东会议,作出抉择如下:赞同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单。虽至今丁一向未偿还告贷,但每月均交给公司利息一万元。
千山公司总司理王五系甲老友,千山公司向缔造银行告贷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恳求北陵公司供给担保。甲说:“公司规章规则我只需300万元的担保抉择权,逾越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定心,我确保一年到期就偿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仅仅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抉择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告贷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
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罹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
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告贷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赞同,两边签定了告贷合同和典当合同,但未处理典当挂号。
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悉数转让给甲,甲乐意受让。
2010年7月,当地发作洪水灾祸,此刻北陵公司的净财物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款150万元一向未还。北陵公司抉择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定了捐献合同,但没有交给。
问题
1.北陵公司规章规则的关于公司前五年赢利分配的内容是否有用?为什么?
【答案】有用。公司法答应有限公司规章对赢利作出不按出资份额的分配办法。
【解析】《公司法》第35条规则,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份额分取盈利;公司新增本钱时,股东有权优先依照实缴的出资份额认缴出资。可是,整体股东约好不依照出资份额分取盈利或许不依照出资份额优先认缴出资的在外。可见,公司法答应有限公司规章对赢利作出不按出资份额的分配办法,故北陵公司规章规则的关于公司前五年赢利分配的内容有用。
2.丙作为出资的房子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建立发作怎样的结果?在房子现已由公司占有和运用的状况下,丙是否需求承当违约职责?
【答案】不影响公司的有用建立。丙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解析】第26条第1款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整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间,出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公司法》第28条规则,股东应当如期足额交纳公司规章中规则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钱银出资的,应当将钱银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职责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外,还应当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可见,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公司的建立,仅仅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并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
3.丁向公司告贷1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为什么?
【答案】不构成。通过股东会抉择,签定了告贷合同,构成丁对公司的债款。
【解析】由于丁向公司告贷100万元现已过股东会抉择,签定了告贷合同,构成了丁对公司的债款,不构成抽逃注册资金。
4.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恳求丁偿还告贷,其恳求权是否现已逾越诉讼时效?为什么?
【答案】未逾越。由于丁作为债款人一向在施行债款。
【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则,诉讼时效因提申述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许赞同施行职责而间断。从间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从头核算。本题中,丁虽一向未偿还告贷,但每月均交给公司利息一万元的行为标明其认同告贷合同的存在,其片面上乐意承当还款职责,即赞同施行,故诉讼时效间断,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恳求丁偿还告贷,其恳求权没有逾越诉讼时效。
5.北陵公司是否有权恳求法院承认其向缔造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为什么?
【答案】无权。因确保合同是甲与银行之间的合同。
【解析】《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第(三)项规则,董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背公司规章的规则,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许董事会赞同,将公司资金假贷给别人或许以公司产业为别人供给担保;第149条第2款规则,董事、高档处理人员违背前款规则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一切。第150条规则,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施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给公司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可见,《公司法》对此种行为仅仅规则了发作的利益归于公司,由于此种行为给公司形成丢失的,相应人员应当承当补偿职责,而并未规则此行为无效,故北陵公司无权恳求法院承认其向缔造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
6.戊13岁的儿子能否承继戊的股东资历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什么?
【答案】能够。由于公司法并未要求股东为彻底行为才干人。
【解析】《公司法》第76条规则,自然人股东逝世后,其合法承继人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可见,《公司法》并未对股东资历的承继人作特别约束性规则,公司法也并未要求股东为彻底行为才干人,故戊13岁的儿子能够承继戊的股东资历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7.如北陵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的200万元告贷,银行能否行使典当权?为什么?
【答案】能够。设备典当能够不处理挂号。
【解析】《物权法》第180条规则,债款人或许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产业能够典当:(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缔造用地运用权;(三)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荒地等土地承揽运营权;(四)出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缔造的建筑物、船只、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令、行政法规未制止典当的其他产业。典当人能够将前款所列产业一起典当。第188条规则,以本法榜首百八十条榜首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则的产业或许第五项规则的正在缔造的船只、航空器典当的,典当权自典当合同收效时建立;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可见,北陵公司以设备作为担保,典当权自典当合同收效时建立;未经挂号,仅仅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不影响典当权的行使,银行能够行使典当权。
8.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答案】不享有。由于不是对外转让。
【解析】此处应将“股份”改为“股权”。《公司法》第72条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对折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对折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承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可见,乙向股东甲转让股权不是对外转让,不需经其他股东赞同,其他股东也不享有优先受让权。
9.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献合同是否有用?为什么?万水公司可否恳求法院吊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
【答案】有用。由于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两边当事人意思表明一起时即可建立。万水公司能够恳求法院吊销北陵公司的捐献行为,因其不施行债款而无偿转让产业,危害了万水公司的利益,契合合同法关于债的保全吊销权的条件。
【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则,因债款人抛弃其到期债款或许无偿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债款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而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的,债款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吊销权的行使规划以债款人的债款为限。债款人行使吊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款人担负。本题中,北陵公司尚欠万水公司债款无力偿还的状况下抉择向慈善机构捐款,危害了万水公司的利益,契合不施行债款而无偿转让产业的状况,故万水公司能够恳求法院吊销北陵公司的捐献行为。
(2009年)
(二)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计划在烟台出资建立一家注册本钱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怎么建立与处理企业,请答复94-96题。
94.张某能够挑选的企业类型有?()
A.与别人一起出资建立一家合伙企业
B.独自出资建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C.与韩国商人一起建立一家中外合作运营企业
D.与别人一起出资建立一家股份有限职责公司
答案:AB
解析: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则,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或最高注册本钱的约束,本案中,张某计划建立一家注册本钱为300万左右的餐饮企业,从注册本钱上看是不违背合伙企业法的规则的。别的短少的100万左右能够让别的一个合伙人出资。因而,A项的企业类型可选。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则,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本钱的最低或最高约束,一起也没有实缴出资的约束,只需出资人申报出资即可,之后的出资额度能够渐渐缴足。本案中,张某只需200万的资金,不阻碍其建立一家注册本钱为300万的个人独资企业,短少的别的100万能够过后补足。因而,B项的企业类型可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运营企业法》第1条规则,为了扩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能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安排或许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依照相等互利的准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许其他经济安排(以下简称我国合作者)在我国境内一起举行中外合作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拟定本法。据此可知,中外合作企业中的我国合作者要求是我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安排,不能是个人。因而,C项过错。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令、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则的,从其规则。据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本钱是500万,张某想建立一家注册本钱为300万左右的企业,不能选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因而,D项过错。
95.如张某拟建立一家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注册本钱不能低于50万元
B.能够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
D.能够再出资建立一家一人有限职责公司
答案:B
解析:本题查核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
《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规章规则的出资额。据此可知,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最低注册本钱是10万,而非是50万。因而,A项过错。
《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则,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该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据此可知,法令仅约束自然人建立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再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可是没有约束其参股其他有限职责公司。因而,B项正确,D项过错。
《公司法》第58条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建立和安排机构,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榜首节、第二节的规则。《公司法》中关于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一节中没有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特别规则,因而适用榜首节、第二节的规则。另《公司法》第13条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长、施行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动,应当处理改动挂号。据此可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依据公司规章承认的,能够由董事长、施行董事或司理担任。因而,C项过错。
96.如张某拟建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企业的称号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
B.如张某逝世,其承继人能够承继出资人的身份
C.如该企业闭幕,有必要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
D.该企业应当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B
解析:本题查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则。
A项内容存在争议。《个人独资企业》挂号处理办法第6条第2款规则,个人独资企业的称号中不得运用“有限”、“有限职责”或许“公司”字样。从该条规则来看,A项说法是正确的。但教导用书上的观念为:独资企业的称号中不得运用“有限”、“有限职责”字样,显着,本题选用了教导用书的观念,故认为A项说法过错。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则,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对本企业的产业依法享有一切权,其有关权力能够依法进行转让或承继。因而,B项正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则,个人独资企业闭幕,由出资人自行清算或许由债款人恳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而,C项过错。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获得收入的安排(以下总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则交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而,D项过错。
(2006年)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一起建立有限职责公司丙(注册本钱2000万元),两边的《出资协议》约好: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榜首任董事长由乙公司引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引荐;股东回绝参与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抉择的效能。请答复94-96题。
94.若丙公司规章对《出资协议》的内容予以承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契合法令规则?
A.推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录用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录用帅某为公司总司理
D.抉择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答案:AC
推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会司董事长契合丙公司规章的规则,也契合法令规则,所以A项是正确的。《公司法》第52条规则,有限职责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含股东代表和恰当份额的公司员工代表,其间员工代表的份额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份额由公司规章规则。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或许其他方法民主推举发作。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整体监事过对折推举发作。监事会主席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施行职务或许不施行职务的,由对折以上监事一起推举一名监事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董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B项是过错的。《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则,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一名施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施行董事能够兼任公司司理。录用帅某为公司总司理契合法令规则,所以C项是契合题意的。依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则,公司向其他企业出资或许为别人供给担保,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会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抉择;公司规章对出资或许担保的总额及单项出资或许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则的,不得逾越规则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供给担保的,有必要经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抉择。前款规则的股东或许受前款规则的实践操控人分配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则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对折通过。所以抉择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不契合法令规则,所以D项是过错的。
95.丙公司建立后签定了收买乙公司财物的合同并已付出部分价款。甲公司为获得丙公司的运营操控权,于某日提请举行暂时董事会,该次暂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何种抉择违背公司法的规则?
A.收买乙公司财物的未付价款暂停付出
B.赞同甲公司代表秦某辞去丙公司监事职务,改任丙公司董事
C.录用秦某担任丙公司总司理
D.免除帅某的公司总司理职务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38条规则,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抉择公司的运营政策和出资计划;(二)推举和替换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抉择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赞同董事会的陈述;(四)审议赞同监事会或许监事的陈述;(五)审议赞同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计划;(六)审议赞同公司的赢利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作出抉择;(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抉择;(九)对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清算或许改动公司方法作出抉择;(十)修正公司规章;(十一)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方法一起表明赞同的,能够不举行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抉择,并由整体股东在抉择文件上签名、盖章。所以暂时董事会赞同甲公司代表秦某辞去丙公司监事职务,改任丙公司董事的行为违背公司法的规则,而A、C、D三项所列事项,董事会依法能够做出抉择,契合公司法规则,所以本题应选B.
96.为操控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举行暂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告诉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抉择由秦某掌管会议,并作出了替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暂时股东会抉择。下列关于该股东会抉择效能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抉择无效
B.该股东会招集和掌管程序违法,故抉择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与,故抉择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主动放弃,故抉择有用
答案:B
《公司法》第40条规则,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暂时会议。定时会议应当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准时举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举行暂时会议的,应当举行暂时会议。但本题中秦某无权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举行暂时股东会。《公司法》第41条榜首款规则,有限职责公司建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掌管;董事长不能施行职务或许不施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掌管;副董事长不能施行职务或许不施行职务的,由对折以上董事一起推举一名董事掌管。所以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抉择由秦某掌管会议不契合法令规则。所以该股东会的招集和掌管程序是违法的,因而抉择无效。
(2005年)
(三)
张某到稳妥公司商谈别离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损伤险事宜。张某向稳妥公司具体问询了有关意外损伤稳妥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答复了稳妥公司的问询。请答复以下的89-92题。
89.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损伤稳妥中,依法能够承认谁为获益人?
A.以被稳妥人甲为获益人
B.以被稳妥人甲指定的张乙为获益人
C.以投保人张某为获益人,但须经甲赞同
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稳妥人甲一起指定的第二人为获益人
答案:ABCD
解析:《稳妥法》第22条规则,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知道稳妥事端发作后,应当及时告诉稳妥人。被稳妥人是指其产业或许人身受稳妥合同保证,享有稳妥金恳求权的人,投保人能够为被稳妥人。获益人是指人身稳妥合同中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的享有稳妥金恳求权的人,投保人、被稳妥人能够为获益人。第61条规则,人身稳妥的获益人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获益人时须经被稳妥人赞同。被稳妥人为无民事行为才干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干人的,能够由其监护人指定获益人。由此ABCD都选。
90.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损伤稳妥中,获益人怎么发作?
A.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才干的人,故张某能够监护人身份指定获益人
B.张乙虽无民事行为才干,但因她是稳妥合同的被稳妥人,故她能够指定获益人
C.因张乙无民事行为才干,她能够托付张某指定获益人
D.张某作为投保人能够指定获益人,但有必要征得被稳妥人张乙的赞同
答案:A
解析:由上述《稳妥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则,应该选A.
91.张某为甲和张乙投保的稳妥合同均约好为分期付出保费。张某付出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时间外出,第二期逾越60日未付出当期保费,这有或许引起什么结果?
A.合同效能间断
B.合同停止
C.稳妥人有权当即免除合同
D.稳妥人依照约好条件削减稳妥金额
答案:AD
解析:《稳妥法》第五十八条规则:“合同约好分期付出稳妥费,投保人付出首期稳妥费后,除合同还有约好外,投保人逾越规则的期限六十日未付出当期稳妥费的,合同效能间断,或许由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的条件削减稳妥金额。”由此选AD.
92.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持续付出保费,遂要求免除稳妥合同并交还已交的保费。关于张某的这一恳求,应当怎么确定?
A.张某有权免除合同,但无权要求交还任何费用
B.张某有权免除合同,稳妥公司应当交还已交的保费
C.张某有权免除合同,稳妥公司应当交还稳妥单的现金价值
D.张某有权免除合同并要求按规则交还保费,但稳妥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
答案:C
解析:《稳妥法》第六十九条规则:“投保人免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稳妥费的,稳妥人应当自接到免除合同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交还稳妥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稳妥费的,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在扣除手续费后,交还稳妥费。”由此选C.
(2004年)
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建立一家以高新技能产业为主的别致股份有限公司。别致公司拟筹措股本总额4亿元,其间,建议人碧海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能、土地运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资,并将成为别致公司榜首大股东。3家建议人为筹办别致股份公司,一起制订了公司规章,并向挂号机关提出了建立公司的恳求。请答复以下89-93题。
89.对碧海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恳求,公司挂号机关的下列何种答复是正确的?
A.建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有5家建议人,3家建议人不能建立股份有限公司
B.由于本案归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因而建议人能够为3人
C.由于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故别致公司只能选用建议建立方法
D.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建议人若少于5人,应选用征集建立方法
答案:ABD【本题现在无答案】
解析:《公司法》对建议人的人数和资历都有要求,本题考察的是对建议人人数的要求。《公司法》第79条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建议人,其间须有对折以上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依据上述规则,建议人的人数下限是2人,A项认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为5个建议人,3家建议人不能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是过错的,不中选;B选项认为“建议人能够为3人”,是正确的,可是其理由是本案归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而法令并未做此规则,因而过错不该中选;法令也并未要求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只能选用建议建立的方法,C过错,不该选;D项相同没有法令依据,不能选。
90.碧海公司拟认购别致公司股份1亿元以成为榜首大股东,但其首要是以厂房、设备、专利技能和土地运用权等非钱银方法出资。对碧海公司的这种出资,下列何种定见契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则?
A.进行评价作价,核实产业,并折组成必定股份
B.考虑到专利技能的商场前景,答应高于评价值洽谈作价
C.别致公司是高新技能企业,其专利技能的出资份额可超出其注册本钱20%的份额约束,但不得逾越国务院规则的份额
D.有必要依法处理厂房、设备、专利技能和土地运用权的产业权搬运手续
答案:ACD【依照现在的法令规则,本题挑选AD】
解析:《公司法》第83条规则,建议人的出资方法,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则。第27条规则,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知识产权、土地运用权等能够用钱银评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钱银产业作价出资;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作为出资的产业在外。对作为出资的非钱银产业应当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高估或许轻视作价。法令、行政法规对评价作价有规则的,从其规则。整体股东的钱银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三十。依据上述法条,非钱银出资应当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高估或许轻视作价,故A正确,中选,B过错;由上述法条可知,法令并没有从正面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作价出资的金额占有限公司注册本钱的份额设限,而是规则了钱银出资的最低份额约束,因而能够理解为专利技能的出资份额不逾越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的70%的规划都是契合法令规则的,本题中,别致公司是否归于高新技能企业与其专利技能的出资份额并无法令上的联络。由此C过错,不中选。第28条规则,股东应当如期足额交纳公司规章中规则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钱银出资的,应当将钱银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职责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外,还应当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由此,D中的厂房、设备、专利技能和土地运用权均归于非钱银出资,有必要依法处理产业权搬运手续,故D正确,中选。
91.别致公司举行创建大会时通过了公司规章,但参会股东仅代表别致公司股份总额的60%,公司挂号机关按该规章准予别致公司挂号并颁布运营执照后,该规章效能怎么?
A.对别致公司发作效能
B.只对举行公司创建大会时的股东有约束力
C.别致公司的董事、司理和监事有必要恪守
D.对别致公司的债款人也有必定的约束力
答案:AC
《公司法》第11条规则,建立公司有必要依法拟定公司规章。公司规章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92.现别致公司业已建立,其股票获准上市生意,大股东碧海公司欲将其持有的1亿股法人股削减至6000万股。对碧海公司减持股份的计划,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碧海公司须经别致公司股东大会赞同才干出售其所持股份
B.碧海公司要等别致公司建立3年后才干出售其所持股份
C.碧海公司准则上只能原价出售股份,若加价出售,应征得别致公司董事会的赞同
D.碧海公司有必要将其法人股分期分批出售,不得一次性出售
答案:B【依照现在的法令规则,无正确答案】
《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则,建议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揭露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生意所上市生意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由此本题无正确答案。
93.碧海公司减持别致公司法人股后,将所获资金用于购买了600万股别致公司的社会公众股,3个月后,碧海公司将该6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卖出,获利1800万元。对碧海公司的这一生意行为应怎么处理?
A.碧海公司违法操作,1800万元收益应收缴国库
B.碧海公司违规操作,应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碧海公司有权自在生意别致公司股票,故1800万元收益应归碧海公司一切
D.碧海公司能够生意别致公司股票,但所获1800万元收益应归别致公司一切
答案:D
解析:《证券法》第47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许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一切,公司董事会应当回收其所得收益。碧海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别致公司股份在买入后3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别致公司一切。
(2003年)
(三)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抉择,改动公司规章,在其运营规划中添加“制售裁缝”一项,但没有向工商行政部门处理改动挂号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定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收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收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请答复以下89-92题。
89.对甲公司改动公司规章的行为,下列判别中正确的是:
A.因其是董事会作出的抉择,故不能发作改动效能
B.董事会能够对此作出抉择,但其未向工商机关处理改动挂号而不发作改动效能
C.应由股东会作出抉择,自抉择收效时发作改动效能
D.应由董事会作出抉择,并自处理改动挂号时发作改动效能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38条规则,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抉择公司的运营政策和出资计划;(二)推举和替换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抉择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赞同董事会的陈述;(四)审议赞同监事会或许监事的陈述;(五)审议赞同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计划;(六)审议赞同公司的赢利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作出抉择;(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抉择;(九)对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清算或许改动公司方法作出抉择;(十)修正公司规章;(十一)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方法一起表明赞同的,能够不举行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抉择,并由整体股东在抉择文件上签名、盖章。第44条第2款规则,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正公司规章、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的抉择,以及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或许改动公司方法的抉择,有必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90.对甲公司与乙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别中正确的是:
A.因甲公司没有处理运营规划的改动挂号手续,故无效
B.因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故无效
C.虽然甲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挂号处理方面的规则,但购货合同有用
D.购货合同如获得甲公司的追认即有用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12条规则,公司的运营规划由公司规章规则,并依法挂号。公司能够修正公司规章,改动运营规划,可是应当处理改动挂号。公司的运营规划中归于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经赞同的项目,应当依法通过赞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超出运营规划所施行的民事活动就肯定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10条:“当事人逾越运营规划缔结合同,人民法院不因而确定合同无效。但违背国家约束运营、特许运营以及法令、行政法规制止运营规则的在外。”
91.对甲公司董事长刘某代表公司签发的收据的效能,下列判别中正确的是:
A.因甲公司没有处理运营规划的改动挂号,故签发收据的行为无效
B.因刘某未经授权,故签发收据的行为无效
C.因该汇票以付出定金为意图,故该收据无效
D.该收据有用
答案:D
解析:收据是无因证券。收据上的法令联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付出联系,权力人享有收据权力只以持有契合收据法规则的有用收据为必要。至于收据赖以发作的原因,在所不问。即便原因联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的效能。
92.关于丁的涂销行为发作的结果,下列判别中正确的是:
A.丁提示付款时,某银行能够背书不接连而回绝付款
B.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能够向乙行使追索权
C.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能够向丙行使追索权
D.丁的涂销行为导致该收据无效
答案:AC
解析:依《审理收据胶葛案子若干问题的抉择》第14条规则,收据债款人以收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则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收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依《审理收据胶葛案子若干问题的抉择》第5条规则,付款恳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榜首次序权力,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次序权力,即汇票到期被回绝付款或许具有收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所列景象的,持票人恳求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款人付出收据法第七十条榜首款所列金额和费用的权力。依收据法第61条规则,汇票到期被回绝付款的,持票人能够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款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持票人也能够行使追索权:①汇票被回绝承兑的;②承兑人或许付款人逝世、逃匿的;③承兑人或许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许因违法被责令停止事务活动的。依收据法第31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接连。持票人以背书的接连,证明其汇票权力;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法获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力。
(2002年)
(三)法国人丹尼与美国人泰尔按我国法令规则,各出资50万美元(其间丹尼的出资包含专利技能出资)在上海建立一公司,公司规章规则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款担任。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建立了二家分公司。请答复下列90-93题。
90.依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归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
A.该公司居于我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该公司归于外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职责公司
C.该公司归于我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职责公司
D.该公司归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建立。第65条第2款规则,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独自出资、由国务院或许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财物监督处理机构施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职责公司。第79条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建议人,其间须有对折以上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本题中,有两个股东,且都是外国股东,因而归于外资有限职责公司。答案是C.
91.该公司已设定注册本钱为100万美元,而丹尼以其专利技能出资,则其至少要补出价值多少的现金或什物?
A.30万美元现金或等值的什物
B.25万美元资金或等值的什物
C.无需补出任何现金或什物
D.80万美元资金或等值的什物
答案:A
解析:《外资企业法施行细则》第25条规则,外国出资者能够用可自在兑换的外币出资,也能够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能等作价出资。经批阅机关赞同,外国出资者也能够用其从我国境内举行的其他外商出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赢利出资。第27条第1、2款规则,外国出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能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能应当为外国出资者一切。该工业产权、专有技能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一般的作价准则相一起,其作价金额不得逾越外资企业注册本钱的20%.依据上述法条,外国出资者能够以专利技能出资,可是其作价金额不得逾越外资企业注册本钱的20%.该公司已设定注册本钱为100万美元,因而丹尼以其专利技能出资不得逾越20万美元。丹尼与泰尔约好各出资50万美元,因而丹尼需求补足30万美元现金或许等值什物,A是正确的。
92.下列有关该公司的建立与职责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公司需经我国对外经济生意主管部门赞同才干建立
B.该公司因出资人均为外商,故不需经主管部门赞同即可建立
C.该公司由出资人直接向公司挂号主管部门恳求挂号即可建立
D.该公司因系个人出资建立,放出资人应对公司债款承当无限职责
答案:A
解析:《外资企业法》第6条规则:“建立外资企业的恳求,由国务院对外经济生意主管部门或许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检查赞同。检查赞同机关应当在接到恳求之日起90天内抉择赞同或许不赞同。”所以B、C不正确。但A的表述也有问题,由于除对外经济生意主管部门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也有批阅权,但由于其他选项显着不正确,故只能选A.
93.丹尼和泰尔的榜首期出资额应当在下列哪一时间内缴清?
A.提出建立公司的恳求之日
B.获得运营执照之日
C.获得运营执照前30日
D.运营执照签发之月起90日
答案:D
解析:《外资企业法施行法令》第30条第1款规则:“外国出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建立外资企业恳求书和外资企业规章中载明。外国出资者能够分期缴付出资,但最终一期出资应当在运营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间榜首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出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运营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因而,应选D.
(2014年)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一起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建立绿园商贸中心(一般合伙)。其间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施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好。
请答复第92-94题。
1)2013年9月,鉴于王某、张某事务才干短少,经合伙人会议抉择,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生意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抉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违背合伙人相等准则,掠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抉择应为无效
B.王某能够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建议补偿其丢失
C.张某尔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逾越3万元时,须事前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赞同
D.对张某的签约权约束,不得对立好心相对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则,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好或许经整体合伙人抉择,能够托付一个或许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施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该合伙人会议抉择有用,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王某不能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建议补偿。
选项C、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则,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施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力的约束,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据此可知,合伙人抉择作出的对张某对外签约权的约束有用,张某对外签约的标的额逾越3万元时,须事前征得整体合伙人的赞同,但该约束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
2)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货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预备在新年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货合同的签定,朱某提出贰言。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获得朱某的赞同
B.朱某的贰言不影响该合同的效能
C.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发作的债款,王某无须承当无限连带职责
D.就田某的签约行为所发作的债款,朱某须承当无限连带职责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过错。田某是合伙事务施行人之一,其享有对外签约权,其对外签约无须征得朱某的赞同。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榜首款规则,合伙人别离施行合伙事务的,施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对其他合伙人施行的事务提出贰言。提出贰言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施行。假如发作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则作出抉择。据此可知,朱某提出贰言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施行。但田某现已签约的,朱某的贰言并不影响合同的效能。
选项C过错,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则,一般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本法对一般合伙人承当职责的方法有特别规则的,从其规则。本案中,王某、朱某均是该一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他们均应对田某签约行为所发作的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
3)2014年4月,朱某因抄底买房,向刘某告贷50万元,约好借期四个月。四个月后,因房地产商场不景气,朱某亏本不能还账。关于刘某对朱某完成债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可代位行使朱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力
B.可就朱某在合伙企业平分得的收益建议清偿
C.可恳求对朱某的合伙产业份额进行强制施行
D.就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过错。《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则,合伙人发作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款,相关债款人不得以其债款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款;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力。
选项B、C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榜首款规则,合伙人的自有产业短少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款的,该合伙人能够以其从合伙企业平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款人也能够依法恳求人民法院强制施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产业份额用于清偿。
选项D过错。《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则,人民法院强制施行合伙人的产业份额时,应当告诉整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赞同将该产业份额转让给别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则为该合伙人处理退伙结算,或许处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产业份额的结算。据此可知,其他合伙人对朱某的合伙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刘某对朱某的合伙份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88.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别离具有坐落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运营理念不合,已接连四年未举行股东会,无法构成股东会抉择。许某遂向法院恳求闭幕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恳求保全公司的首要财物(坐落丁县的一块土地的运用权)。
请答复第95-97题。
1)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
B.葛某是被告
C.云峰公司能够是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
D.云峰公司能够是有独立恳求权第三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说(二)》第四条榜首、二款规则,股东提起闭幕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起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原告将其他股东改动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改动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申述。据此可知,在许某提起的闭幕公司的诉讼中,许某是原告,云峰公司是被告,葛某为第三人。
2)依据法令,对本案享有统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说(二)》第二十四条榜首款规则,闭幕公司诉讼案子和公司清算案子由公司居处地人民法院统辖。公司居处地是指公司首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统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则,因公司建立、承认股东资历、分配赢利、闭幕等胶葛提起的诉讼,由公司居处地人民法院统辖。据此可知,对本案享有统辖权的法院是丙县法院。
3)关于许某的产业保全恳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决
B.本案是改动之诉,法院不行作出保全裁决
C.许某在恳求保全时应供给担保
D.假如法院认为采纳保全办法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运营,应驳回保全恳求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说(二)》第三条规则,股东提起闭幕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恳求产业保全或许依据保全的,在股东供给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景象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2012年)
(二)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建立"鄂汉食物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需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支10万元,并承诺一旦公司建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防止或许的胶葛,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头与高、曾建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出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建立,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司理。
请答复第92-94题。
92.公司建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定一份生意合同,约好公司向艾瑟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缔结后第2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践上艾瑟从未运营过食材,也未计划施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高才与艾瑟间垫支出资的约好,归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B.该食材生意合同归于歹意勾结行为,应为无效
C.高才通过该食材生意合同而搬运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D.在公司不能偿还账款时,公司债款人能够在10万元的本息规划内,要求高才承当补偿补偿职责
【答案】BCD
93.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好以及股东资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二人世的约好有用
B.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历
C.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能够要求切割李一实践享有的股权
D.李一能够实践施行出资职责为由,要求公司改动自己为股东
【答案】AB
94.2012年7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赞同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挂号机关处理了改动挂号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归于无权处置行为
B.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生意合同为有用合同
C.王二能够获得该股权
D.就因股权转让所导致的李一出资权益丢失,李一能够要求李三承当补偿职责
【答案】BCD
(2011年)
(二)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建立通程酒吧(一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好合伙期限。现环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处理等事项,答复第92—94题。
92.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运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抵触,遂发作退出主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2题)
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前奉告赵某、李某
B.可经王某、赵某赞同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
C.可建议发作其难以持续参与合伙的事由,向其别人要求当即退伙
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形成晦气影响的前提下,提早30日告诉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
【答案】D
【考点】一般合伙人的退伙
【解析】选项A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则,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悉数或许部分产业份额时,应当告诉其他合伙人。据此可知,张某将其份额转让给合伙人王某,虽不必经其他合伙人赞同,但应奉告其他合伙人。
选项B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榜首款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悉数或许部分产业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起赞同。据此可知,张某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不只需通过王某、赵某的赞同,还需求通过李某的赞同。
选项C过错,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合伙协议未约好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施行形成晦气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早三十日告诉其他合伙人。
93.酒吧开业1年后,运营环境急剧改动,整体合伙人开会,洽谈对策。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则,下列事项的表决归于有用表决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3题)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赞同,但李某对立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歇业1个月,装饰整理。张某、赵某赞同,但李某对立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赞同,但李某对立
D.鉴于4人短少酒吧运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运营处理人。张某、王某赞同,但赵某对立
【答案】B
【考点】合伙事务的施行
【解析】选项A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改动合伙企业的称号,应当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选项A中,合伙人李某不赞同,该抉择未通过。
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榜首款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抉择,依照合伙协议约好的表决办法处理。合伙协议未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施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整体合伙人过对折通过的表决办法。选项B中,歇业装饰整理不归于《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则的有必要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的事项。因而,该抉择有过对折合伙人通过即有用。
选项C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或许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生意。
选项D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运营处理人员,应当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选项D中,合伙人赵某不赞同,该抉择未通过。
94.经整体合伙人赞同,林某被聘任为酒吧运营处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抉择采纳的下列处理办法契合《合伙企业法》规则的是()。(2011年卷三不定项第94题)
A.为改动运营结构扩展影响力,将运营规划扩展至法国红酒署理销售事务
B.为改动资金流量短少状况,以酒吧不动产为典当,向某银行告贷50万元
C.为营建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工签约,约好音乐工每晚在酒吧扮演2小时
D.为整理员工作业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答案】CD
【考点】合伙事务的施行
【解析】选项A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改动合伙企业的运营规划、首要运营场所的地址,应当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
选项B过错。《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则,除合伙协议还有约好外,处置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应当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
选项C、D中的事项不归于《合伙企业法》中规则的需求经整体合伙人一起赞同才干进行的事项。因而,运营处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能够自主抉择采纳。
(三)
(2010年)
(二)
甲公司欲独自出资建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令顾问就此向公司处理层供给了一份法令定见书,涉及到子公司的建立、安排机构、运营处理、法令职责等方面的问题。请答复94—96题。(2010年卷三不定项第94-96题)
94.关于子公司建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的称号中应当表现甲公司的称号字样
B.子公司的运营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运营地
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本钱有必要在子公司建立时一次足额缴清
D.子公司的安排方法只能是有限职责公司
【答案】BCD
【考点】子公司
【解析】选项A过错。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具有自己的产业、公司称号、规章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事务和承当职责。因而,子公司的称号中不需求表现甲公司的称号字样。
选项B正确。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安排机构,运营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运营地。
选项C、D正确。甲公司欲独自出资建立一家子公司,该子公司的安排方法只能是有限职责公司。依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规章规则的出资额。
95.关于子公司的安排机构与运营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录用一名施行董事
B.子公司可自己独自出资再建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D.子公司的运营规划不能逾越甲公司的运营规划
【答案】AB
【考点】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安排机构
【解析】选项A正确。《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则,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一名施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施行董事能够兼任公司司理。据此可知,子公司若为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则可不设董事会,录用一名施行董事。
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则,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该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据此可知,法令并未制止法人出资建立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故子公司可自己独自出资再建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选项C过错。《公司法》第13条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长、施行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动,应当处理改动挂号。据此可知,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子公司的董事长、施行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不须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选项D过错。《公司法》第12条规则,公司的运营规划由公司规章规则,并依法挂号。公司能够修正公司规章,改动运营规划,可是应当处理改动挂号。公司的运营规划中归于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经赞同的项目,应当依法通过赞同。据此可知,子公司的运营规划不受母公司运营规划的约束。
96.关于子公司的产业性质、法令地位、法令职责等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的产业一切权归于甲公司,但由子公司独立运用
B.当子公司产业短少清偿债款时,甲公司仅对子公司的债款承当补偿清偿职责
C.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历
D.子公司进行诉讼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答案】CD
【考点】子公司的产业性质、法令地位、法令职责
【解析】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具有自己的产业、公司称号、规章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事务和承当职责。
片面题
六、(本题22分)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一起出资建立北陵生意有限职责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规章规则:公司注册本钱500万元;持股份额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子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司理,担任公司运营处理;公司前五年若有赢利,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端均匀分配赢利。
至2010年9月,丙的房子仍未过户挂号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向由公司占有和运用。
公司建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告贷100万元,公司为此举行暂时股东会议,作出抉择如下:赞同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丁向公司出具了借单。虽至今丁一向未偿还告贷,但每月均交给公司利息一万元。
千山公司总司理王五系甲老友,千山公司向缔造银行告贷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恳求北陵公司供给担保。甲说:“公司规章规则我只需300万元的担保抉择权,逾越了要上股东会才行。”王五说:“你定心,我确保一年到期就偿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仅仅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甲碍于情面,自己抉择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告贷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
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罹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
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告贷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赞同,两边签定了告贷合同和典当合同,但未处理典当挂号。
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悉数转让给甲,甲乐意受让。
2010年7月,当地发作洪水灾祸,此刻北陵公司的净财物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款150万元一向未还。北陵公司抉择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定了捐献合同,但没有交给。
问题
1.北陵公司规章规则的关于公司前五年赢利分配的内容是否有用?为什么?
【答案】有用。公司法答应有限公司规章对赢利作出不按出资份额的分配办法。
【解析】《公司法》第35条规则,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份额分取盈利;公司新增本钱时,股东有权优先依照实缴的出资份额认缴出资。可是,整体股东约好不依照出资份额分取盈利或许不依照出资份额优先认缴出资的在外。可见,公司法答应有限公司规章对赢利作出不按出资份额的分配办法,故北陵公司规章规则的关于公司前五年赢利分配的内容有用。
2.丙作为出资的房子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对公司的建立发作怎样的结果?在房子现已由公司占有和运用的状况下,丙是否需求承当违约职责?
【答案】不影响公司的有用建立。丙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解析】第26条第1款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整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整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间,出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公司法》第28条规则,股东应当如期足额交纳公司规章中规则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钱银出资的,应当将钱银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职责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外,还应当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可见,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公司的建立,仅仅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并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
3.丁向公司告贷1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注册资金?为什么?
【答案】不构成。通过股东会抉择,签定了告贷合同,构成丁对公司的债款。
【解析】由于丁向公司告贷100万元现已过股东会抉择,签定了告贷合同,构成了丁对公司的债款,不构成抽逃注册资金。
4.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恳求丁偿还告贷,其恳求权是否现已逾越诉讼时效?为什么?
【答案】未逾越。由于丁作为债款人一向在施行债款。
【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则,诉讼时效因提申述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许赞同施行职责而间断。从间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从头核算。本题中,丁虽一向未偿还告贷,但每月均交给公司利息一万元的行为标明其认同告贷合同的存在,其片面上乐意承当还款职责,即赞同施行,故诉讼时效间断,北陵公司于2010年8月恳求丁偿还告贷,其恳求权没有逾越诉讼时效。
5.北陵公司是否有权恳求法院承认其向缔造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为什么?
【答案】无权。因确保合同是甲与银行之间的合同。
【解析】《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第(三)项规则,董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背公司规章的规则,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许董事会赞同,将公司资金假贷给别人或许以公司产业为别人供给担保;第149条第2款规则,董事、高档处理人员违背前款规则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一切。第150条规则,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施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司规章的规则,给公司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可见,《公司法》对此种行为仅仅规则了发作的利益归于公司,由于此种行为给公司形成丢失的,相应人员应当承当补偿职责,而并未规则此行为无效,故北陵公司无权恳求法院承认其向缔造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无效。
6.戊13岁的儿子能否承继戊的股东资历而成为公司的股东?为什么?
【答案】能够。由于公司法并未要求股东为彻底行为才干人。
【解析】《公司法》第76条规则,自然人股东逝世后,其合法承继人能够承继股东资历;可是,公司规章还有规则的在外。可见,《公司法》并未对股东资历的承继人作特别约束性规则,公司法也并未要求股东为彻底行为才干人,故戊13岁的儿子能够承继戊的股东资历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7.如北陵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的200万元告贷,银行能否行使典当权?为什么?
【答案】能够。设备典当能够不处理挂号。
【解析】《物权法》第180条规则,债款人或许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产业能够典当:(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缔造用地运用权;(三)以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获得的荒地等土地承揽运营权;(四)出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缔造的建筑物、船只、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令、行政法规未制止典当的其他产业。典当人能够将前款所列产业一起典当。第188条规则,以本法榜首百八十条榜首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则的产业或许第五项规则的正在缔造的船只、航空器典当的,典当权自典当合同收效时建立;未经挂号,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可见,北陵公司以设备作为担保,典当权自典当合同收效时建立;未经挂号,仅仅不得对立好心第三人,不影响典当权的行使,银行能够行使典当权。
8.乙向甲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是否享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答案】不享有。由于不是对外转让。
【解析】此处应将“股份”改为“股权”。《公司法》第72条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对折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对折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承认各自的购买份额;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可见,乙向股东甲转让股权不是对外转让,不需经其他股东赞同,其他股东也不享有优先受让权。
9.北陵公司与当地慈善机构的捐献合同是否有用?为什么?万水公司可否恳求法院吊销北陵公司的上述行为?为什么?
【答案】有用。由于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两边当事人意思表明一起时即可建立。万水公司能够恳求法院吊销北陵公司的捐献行为,因其不施行债款而无偿转让产业,危害了万水公司的利益,契合合同法关于债的保全吊销权的条件。
【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则,因债款人抛弃其到期债款或许无偿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债款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对债款人形成危害,而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的,债款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款人的行为。吊销权的行使规划以债款人的债款为限。债款人行使吊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款人担负。本题中,北陵公司尚欠万水公司债款无力偿还的状况下抉择向慈善机构捐款,危害了万水公司的利益,契合不施行债款而无偿转让产业的状况,故万水公司能够恳求法院吊销北陵公司的捐献行为。
(2009年)
(二)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计划在烟台出资建立一家注册本钱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怎么建立与处理企业,请答复94-96题。
94.张某能够挑选的企业类型有?()
A.与别人一起出资建立一家合伙企业
B.独自出资建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C.与韩国商人一起建立一家中外合作运营企业
D.与别人一起出资建立一家股份有限职责公司
答案:AB
解析: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则,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或最高注册本钱的约束,本案中,张某计划建立一家注册本钱为300万左右的餐饮企业,从注册本钱上看是不违背合伙企业法的规则的。别的短少的100万左右能够让别的一个合伙人出资。因而,A项的企业类型可选。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则,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注册本钱的最低或最高约束,一起也没有实缴出资的约束,只需出资人申报出资即可,之后的出资额度能够渐渐缴足。本案中,张某只需200万的资金,不阻碍其建立一家注册本钱为300万的个人独资企业,短少的别的100万能够过后补足。因而,B项的企业类型可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运营企业法》第1条规则,为了扩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能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安排或许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依照相等互利的准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许其他经济安排(以下简称我国合作者)在我国境内一起举行中外合作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拟定本法。据此可知,中外合作企业中的我国合作者要求是我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安排,不能是个人。因而,C项过错。
《公司法》第81条第3款规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令、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则的,从其规则。据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本钱是500万,张某想建立一家注册本钱为300万左右的企业,不能选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型。因而,D项过错。
95.如张某拟建立一家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注册本钱不能低于50万元
B.能够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自己担任法定代表人
D.能够再出资建立一家一人有限职责公司
答案:B
解析:本题查核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
《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规章规则的出资额。据此可知,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最低注册本钱是10万,而非是50万。因而,A项过错。
《公司法》第59条第2款规则,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该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出资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据此可知,法令仅约束自然人建立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再建立新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可是没有约束其参股其他有限职责公司。因而,B项正确,D项过错。
《公司法》第58条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建立和安排机构,适用本节规则;本节没有规则的,适用本章榜首节、第二节的规则。《公司法》中关于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一节中没有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特别规则,因而适用榜首节、第二节的规则。另《公司法》第13条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长、施行董事或许司理担任,并依法挂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改动,应当处理改动挂号。据此可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依据公司规章承认的,能够由董事长、施行董事或司理担任。因而,C项过错。
96.如张某拟建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企业的称号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
B.如张某逝世,其承继人能够承继出资人的身份
C.如该企业闭幕,有必要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
D.该企业应当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B
解析:本题查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则。
A项内容存在争议。《个人独资企业》挂号处理办法第6条第2款规则,个人独资企业的称号中不得运用“有限”、“有限职责”或许“公司”字样。从该条规则来看,A项说法是正确的。但教导用书上的观念为:独资企业的称号中不得运用“有限”、“有限职责”字样,显着,本题选用了教导用书的观念,故认为A项说法过错。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规则,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对本企业的产业依法享有一切权,其有关权力能够依法进行转让或承继。因而,B项正确。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则,个人独资企业闭幕,由出资人自行清算或许由债款人恳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而,C项过错。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获得收入的安排(以下总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则交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而,D项过错。
(2006年)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一起建立有限职责公司丙(注册本钱2000万元),两边的《出资协议》约好: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榜首任董事长由乙公司引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引荐;股东回绝参与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抉择的效能。请答复94-96题。
94.若丙公司规章对《出资协议》的内容予以承认,则丙公司董事会的下列何种行为契合法令规则?
A.推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公司董事长
B.录用公司监事、甲公司代表马某为财务总监
C.录用帅某为公司总司理
D.抉择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
答案:AC
推举乙公司董事长帅某为丙会司董事长契合丙公司规章的规则,也契合法令规则,所以A项是正确的。《公司法》第52条规则,有限职责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含股东代表和恰当份额的公司员工代表,其间员工代表的份额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份额由公司规章规则。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通过员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或许其他方法民主推举发作。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整体监事过对折推举发作。监事会主席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施行职务或许不施行职务的,由对折以上监事一起推举一名监事招集和掌管监事会会议。董事、高档处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B项是过错的。《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则,股东人数较少或许规划较小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设一名施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施行董事能够兼任公司司理。录用帅某为公司总司理契合法令规则,所以C项是契合题意的。依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则,公司向其他企业出资或许为别人供给担保,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由董事会或许股东会、股东大会抉择;公司规章对出资或许担保的总额及单项出资或许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则的,不得逾越规则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供给担保的,有必要经股东会或许股东大会抉择。前款规则的股东或许受前款规则的实践操控人分配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则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对折通过。所以抉择斥资500万元参股某广告公司不契合法令规则,所以D项是过错的。
95.丙公司建立后签定了收买乙公司财物的合同并已付出部分价款。甲公司为获得丙公司的运营操控权,于某日提请举行暂时董事会,该次暂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何种抉择违背公司法的规则?
A.收买乙公司财物的未付价款暂停付出
B.赞同甲公司代表秦某辞去丙公司监事职务,改任丙公司董事
C.录用秦某担任丙公司总司理
D.免除帅某的公司总司理职务
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38条规则,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抉择公司的运营政策和出资计划;(二)推举和替换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抉择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赞同董事会的陈述;(四)审议赞同监事会或许监事的陈述;(五)审议赞同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计划;(六)审议赞同公司的赢利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作出抉择;(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抉择;(九)对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清算或许改动公司方法作出抉择;(十)修正公司规章;(十一)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方法一起表明赞同的,能够不举行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抉择,并由整体股东在抉择文件上签名、盖章。所以暂时董事会赞同甲公司代表秦某辞去丙公司监事职务,改任丙公司董事的行为违背公司法的规则,而A、C、D三项所列事项,董事会依法能够做出抉择,契合公司法规则,所以本题应选B.
96.为操控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举行暂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告诉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抉择由秦某掌管会议,并作出了替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暂时股东会抉择。下列关于该股东会抉择效能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抉择无效
B.该股东会招集和掌管程序违法,故抉择无效
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与,故抉择无效
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主动放弃,故抉择有用
答案:B
《公司法》第40条规则,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暂时会议。定时会议应当依照公司规章的规则准时举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举行暂时会议的,应当举行暂时会议。但本题中秦某无权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举行暂时股东会。《公司法》第41条榜首款规则,有限职责公司建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掌管;董事长不能施行职务或许不施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掌管;副董事长不能施行职务或许不施行职务的,由对折以上董事一起推举一名董事掌管。所以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抉择由秦某掌管会议不契合法令规则。所以该股东会的招集和掌管程序是违法的,因而抉择无效。
(2005年)
(三)
张某到稳妥公司商谈别离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损伤险事宜。张某向稳妥公司具体问询了有关意外损伤稳妥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答复了稳妥公司的问询。请答复以下的89-92题。
89.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损伤稳妥中,依法能够承认谁为获益人?
A.以被稳妥人甲为获益人
B.以被稳妥人甲指定的张乙为获益人
C.以投保人张某为获益人,但须经甲赞同
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稳妥人甲一起指定的第二人为获益人
答案:ABCD
解析:《稳妥法》第22条规则,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知道稳妥事端发作后,应当及时告诉稳妥人。被稳妥人是指其产业或许人身受稳妥合同保证,享有稳妥金恳求权的人,投保人能够为被稳妥人。获益人是指人身稳妥合同中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的享有稳妥金恳求权的人,投保人、被稳妥人能够为获益人。第61条规则,人身稳妥的获益人由被稳妥人或许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获益人时须经被稳妥人赞同。被稳妥人为无民事行为才干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干人的,能够由其监护人指定获益人。由此ABCD都选。
90.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损伤稳妥中,获益人怎么发作?
A.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才干的人,故张某能够监护人身份指定获益人
B.张乙虽无民事行为才干,但因她是稳妥合同的被稳妥人,故她能够指定获益人
C.因张乙无民事行为才干,她能够托付张某指定获益人
D.张某作为投保人能够指定获益人,但有必要征得被稳妥人张乙的赞同
答案:A
解析:由上述《稳妥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则,应该选A.
91.张某为甲和张乙投保的稳妥合同均约好为分期付出保费。张某付出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时间外出,第二期逾越60日未付出当期保费,这有或许引起什么结果?
A.合同效能间断
B.合同停止
C.稳妥人有权当即免除合同
D.稳妥人依照约好条件削减稳妥金额
答案:AD
解析:《稳妥法》第五十八条规则:“合同约好分期付出稳妥费,投保人付出首期稳妥费后,除合同还有约好外,投保人逾越规则的期限六十日未付出当期稳妥费的,合同效能间断,或许由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的条件削减稳妥金额。”由此选AD.
92.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持续付出保费,遂要求免除稳妥合同并交还已交的保费。关于张某的这一恳求,应当怎么确定?
A.张某有权免除合同,但无权要求交还任何费用
B.张某有权免除合同,稳妥公司应当交还已交的保费
C.张某有权免除合同,稳妥公司应当交还稳妥单的现金价值
D.张某有权免除合同并要求按规则交还保费,但稳妥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
答案:C
解析:《稳妥法》第六十九条规则:“投保人免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稳妥费的,稳妥人应当自接到免除合同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交还稳妥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稳妥费的,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在扣除手续费后,交还稳妥费。”由此选C.
(2004年)
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建立一家以高新技能产业为主的别致股份有限公司。别致公司拟筹措股本总额4亿元,其间,建议人碧海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能、土地运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资,并将成为别致公司榜首大股东。3家建议人为筹办别致股份公司,一起制订了公司规章,并向挂号机关提出了建立公司的恳求。请答复以下89-93题。
89.对碧海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恳求,公司挂号机关的下列何种答复是正确的?
A.建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有5家建议人,3家建议人不能建立股份有限公司
B.由于本案归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因而建议人能够为3人
C.由于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故别致公司只能选用建议建立方法
D.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建议人若少于5人,应选用征集建立方法
答案:ABD【本题现在无答案】
解析:《公司法》对建议人的人数和资历都有要求,本题考察的是对建议人人数的要求。《公司法》第79条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建议人,其间须有对折以上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依据上述规则,建议人的人数下限是2人,A项认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为5个建议人,3家建议人不能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是过错的,不中选;B选项认为“建议人能够为3人”,是正确的,可是其理由是本案归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而法令并未做此规则,因而过错不该中选;法令也并未要求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只能选用建议建立的方法,C过错,不该选;D项相同没有法令依据,不能选。
90.碧海公司拟认购别致公司股份1亿元以成为榜首大股东,但其首要是以厂房、设备、专利技能和土地运用权等非钱银方法出资。对碧海公司的这种出资,下列何种定见契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则?
A.进行评价作价,核实产业,并折组成必定股份
B.考虑到专利技能的商场前景,答应高于评价值洽谈作价
C.别致公司是高新技能企业,其专利技能的出资份额可超出其注册本钱20%的份额约束,但不得逾越国务院规则的份额
D.有必要依法处理厂房、设备、专利技能和土地运用权的产业权搬运手续
答案:ACD【依照现在的法令规则,本题挑选AD】
解析:《公司法》第83条规则,建议人的出资方法,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则。第27条规则,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知识产权、土地运用权等能够用钱银评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钱银产业作价出资;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作为出资的产业在外。对作为出资的非钱银产业应当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高估或许轻视作价。法令、行政法规对评价作价有规则的,从其规则。整体股东的钱银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三十。依据上述法条,非钱银出资应当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高估或许轻视作价,故A正确,中选,B过错;由上述法条可知,法令并没有从正面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作价出资的金额占有限公司注册本钱的份额设限,而是规则了钱银出资的最低份额约束,因而能够理解为专利技能的出资份额不逾越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的70%的规划都是契合法令规则的,本题中,别致公司是否归于高新技能企业与其专利技能的出资份额并无法令上的联络。由此C过错,不中选。第28条规则,股东应当如期足额交纳公司规章中规则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钱银出资的,应当将钱银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职责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钱银产业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则交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交纳外,还应当向已如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职责。由此,D中的厂房、设备、专利技能和土地运用权均归于非钱银出资,有必要依法处理产业权搬运手续,故D正确,中选。
91.别致公司举行创建大会时通过了公司规章,但参会股东仅代表别致公司股份总额的60%,公司挂号机关按该规章准予别致公司挂号并颁布运营执照后,该规章效能怎么?
A.对别致公司发作效能
B.只对举行公司创建大会时的股东有约束力
C.别致公司的董事、司理和监事有必要恪守
D.对别致公司的债款人也有必定的约束力
答案:AC
《公司法》第11条规则,建立公司有必要依法拟定公司规章。公司规章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92.现别致公司业已建立,其股票获准上市生意,大股东碧海公司欲将其持有的1亿股法人股削减至6000万股。对碧海公司减持股份的计划,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A.碧海公司须经别致公司股东大会赞同才干出售其所持股份
B.碧海公司要等别致公司建立3年后才干出售其所持股份
C.碧海公司准则上只能原价出售股份,若加价出售,应征得别致公司董事会的赞同
D.碧海公司有必要将其法人股分期分批出售,不得一次性出售
答案:B【依照现在的法令规则,无正确答案】
《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则,建议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揭露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生意所上市生意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由此本题无正确答案。
93.碧海公司减持别致公司法人股后,将所获资金用于购买了600万股别致公司的社会公众股,3个月后,碧海公司将该6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卖出,获利1800万元。对碧海公司的这一生意行为应怎么处理?
A.碧海公司违法操作,1800万元收益应收缴国库
B.碧海公司违规操作,应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碧海公司有权自在生意别致公司股票,故1800万元收益应归碧海公司一切
D.碧海公司能够生意别致公司股票,但所获1800万元收益应归别致公司一切
答案:D
解析:《证券法》第47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许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一切,公司董事会应当回收其所得收益。碧海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别致公司股份在买入后3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别致公司一切。
(2003年)
(三)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抉择,改动公司规章,在其运营规划中添加“制售裁缝”一项,但没有向工商行政部门处理改动挂号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定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收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收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请答复以下89-92题。
89.对甲公司改动公司规章的行为,下列判别中正确的是:
A.因其是董事会作出的抉择,故不能发作改动效能
B.董事会能够对此作出抉择,但其未向工商机关处理改动挂号而不发作改动效能
C.应由股东会作出抉择,自抉择收效时发作改动效能
D.应由董事会作出抉择,并自处理改动挂号时发作改动效能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38条规则,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抉择公司的运营政策和出资计划;(二)推举和替换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抉择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赞同董事会的陈述;(四)审议赞同监事会或许监事的陈述;(五)审议赞同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计划;(六)审议赞同公司的赢利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作出抉择;(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抉择;(九)对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清算或许改动公司方法作出抉择;(十)修正公司规章;(十一)公司规章规则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方法一起表明赞同的,能够不举行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抉择,并由整体股东在抉择文件上签名、盖章。第44条第2款规则,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正公司规章、添加或许削减注册本钱的抉择,以及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或许改动公司方法的抉择,有必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90.对甲公司与乙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别中正确的是:
A.因甲公司没有处理运营规划的改动挂号手续,故无效
B.因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故无效
C.虽然甲公司的行为违背了挂号处理方面的规则,但购货合同有用
D.购货合同如获得甲公司的追认即有用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12条规则,公司的运营规划由公司规章规则,并依法挂号。公司能够修正公司规章,改动运营规划,可是应当处理改动挂号。公司的运营规划中归于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经赞同的项目,应当依法通过赞同。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超出运营规划所施行的民事活动就肯定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10条:“当事人逾越运营规划缔结合同,人民法院不因而确定合同无效。但违背国家约束运营、特许运营以及法令、行政法规制止运营规则的在外。”
91.对甲公司董事长刘某代表公司签发的收据的效能,下列判别中正确的是:
A.因甲公司没有处理运营规划的改动挂号,故签发收据的行为无效
B.因刘某未经授权,故签发收据的行为无效
C.因该汇票以付出定金为意图,故该收据无效
D.该收据有用
答案:D
解析:收据是无因证券。收据上的法令联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付出联系,权力人享有收据权力只以持有契合收据法规则的有用收据为必要。至于收据赖以发作的原因,在所不问。即便原因联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的效能。
92.关于丁的涂销行为发作的结果,下列判别中正确的是:
A.丁提示付款时,某银行能够背书不接连而回绝付款
B.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能够向乙行使追索权
C.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能够向丙行使追索权
D.丁的涂销行为导致该收据无效
答案:AC
解析:依《审理收据胶葛案子若干问题的抉择》第14条规则,收据债款人以收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则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收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依《审理收据胶葛案子若干问题的抉择》第5条规则,付款恳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榜首次序权力,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次序权力,即汇票到期被回绝付款或许具有收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所列景象的,持票人恳求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款人付出收据法第七十条榜首款所列金额和费用的权力。依收据法第61条规则,汇票到期被回绝付款的,持票人能够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款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持票人也能够行使追索权:①汇票被回绝承兑的;②承兑人或许付款人逝世、逃匿的;③承兑人或许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许因违法被责令停止事务活动的。依收据法第31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接连。持票人以背书的接连,证明其汇票权力;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法获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力。
(2002年)
(三)法国人丹尼与美国人泰尔按我国法令规则,各出资50万美元(其间丹尼的出资包含专利技能出资)在上海建立一公司,公司规章规则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款担任。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建立了二家分公司。请答复下列90-93题。
90.依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归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
A.该公司居于我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该公司归于外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职责公司
C.该公司归于我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职责公司
D.该公司归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建立。第65条第2款规则,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独自出资、由国务院或许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财物监督处理机构施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职责公司。第79条规则,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建议人,其间须有对折以上的建议人在我国境内有居处。本题中,有两个股东,且都是外国股东,因而归于外资有限职责公司。答案是C.
91.该公司已设定注册本钱为100万美元,而丹尼以其专利技能出资,则其至少要补出价值多少的现金或什物?
A.30万美元现金或等值的什物
B.25万美元资金或等值的什物
C.无需补出任何现金或什物
D.80万美元资金或等值的什物
答案:A
解析:《外资企业法施行细则》第25条规则,外国出资者能够用可自在兑换的外币出资,也能够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能等作价出资。经批阅机关赞同,外国出资者也能够用其从我国境内举行的其他外商出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赢利出资。第27条第1、2款规则,外国出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能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能应当为外国出资者一切。该工业产权、专有技能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一般的作价准则相一起,其作价金额不得逾越外资企业注册本钱的20%.依据上述法条,外国出资者能够以专利技能出资,可是其作价金额不得逾越外资企业注册本钱的20%.该公司已设定注册本钱为100万美元,因而丹尼以其专利技能出资不得逾越20万美元。丹尼与泰尔约好各出资50万美元,因而丹尼需求补足30万美元现金或许等值什物,A是正确的。
92.下列有关该公司的建立与职责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公司需经我国对外经济生意主管部门赞同才干建立
B.该公司因出资人均为外商,故不需经主管部门赞同即可建立
C.该公司由出资人直接向公司挂号主管部门恳求挂号即可建立
D.该公司因系个人出资建立,放出资人应对公司债款承当无限职责
答案:A
解析:《外资企业法》第6条规则:“建立外资企业的恳求,由国务院对外经济生意主管部门或许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检查赞同。检查赞同机关应当在接到恳求之日起90天内抉择赞同或许不赞同。”所以B、C不正确。但A的表述也有问题,由于除对外经济生意主管部门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也有批阅权,但由于其他选项显着不正确,故只能选A.
93.丹尼和泰尔的榜首期出资额应当在下列哪一时间内缴清?
A.提出建立公司的恳求之日
B.获得运营执照之日
C.获得运营执照前30日
D.运营执照签发之月起90日
答案:D
解析:《外资企业法施行法令》第30条第1款规则:“外国出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建立外资企业恳求书和外资企业规章中载明。外国出资者能够分期缴付出资,但最终一期出资应当在运营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间榜首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出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运营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因而,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