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新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9:44人事争议调停裁定准则是聘任合同准则的重要保障准则。近年来,为标准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办理,青岛市的人事争议调停裁定作业,紧紧围绕人事准则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推广聘任合同制的中心任务,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和《人事争议处理规则》,依法及时处理人事准则改革过程中发作的人事争议。按照“当裁则裁,调裁结合”、“调停为主,防备在先”的作业准则和立异思路,不断立异完善裁定准则、调停准则和防备准则,各项作业不断获得新成效。近年来,已出台人事裁定配套法规准则20余个,建立各级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13个、调停委员会412个,培育专兼职裁定员100余名、调停员450余名,处理各类人事争议案子500余起(其间立案处理160余起),均获得了杰出的社会作用。国家、省人事部分对青岛人事争议调停裁定作业做法曾多次给予充分肯定。
一、完善人事争议裁定配套法规准则,使裁定作业程序化、标准化、准则化
人事争议裁定是一项准司法性质的作业,作业程序是否标准,法规准则是否健全,内部办理是否严厉,关系到裁定作业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此,我市安身在高起点、专业化上下功夫。
1、研讨拟定《人事争议处理一般程序标准》,使案子处理作业程序化。人事争议案子处理是一种准司法性的活动,每个环节有必要程序化、格式化。为此,根据国家有关劳作人事调停裁定方面的法令法规,按照《民事诉讼法》等规则,合理吸收劳作争议裁定程序和法院现行办案标准,研讨拟定了《青岛市人事争议处理一般程序标准》。该标准,进一步清晰细化了人事争议案子在审前预备,宣告开庭,庭中查询、争辩、调停、评议、判决等环节应遵从的程序和应留意的事项,并将庭审用语格式化、程式化。实践证明,严厉执行该标准,可以表现人事裁定员依法办案的杰出本质和公平形象,进步办案质量。
2、研讨拟定《人事争议处理方法实施细则》,使裁定事务作业标准化。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作人事争议调停裁定有关规则和《青岛市人事争议处理方法》,进一步处理实践作业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疑难问题,一致法令口径,增强我市人事裁定作业的标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裁定实践,几经与法院系统、劳作裁定等部分评论修正,拟定了《青岛市人事争议处理方法实施细则》。该细则,在人事裁定受案规模、统辖规模、裁定主体、案子处理、裁定监督等六个方面,作出了翔实的具体规则,进一步处理了一些司法联接问题,它已成为我市处理人事争议案子的标准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