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08:32
自首应当一起具有的条件
1、违法分子有必要主动投案。主动投案是指违法分子在违法今后,违法现实未被发现,或许违法现实虽已被发现,但违法分子没有被发现,或违法现实 和违法分子均已被发现,但违法分子没有遭到司法机关传唤、讯问、未被采纳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投案人不管出于懊悔、惧怕、预感到已被发现或其他动机均不影响自首的建立。主动投案一般是由违法分子自己亲身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若违法分子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不能亲身投案,可托付别人代为投案或以函件、电话、电报投案。
2、违法分子投案后应照实告知自己的罪过。假如避实就虚,或许成心制作假象保护违法同伙或违法安排,或以其他方法掩盖罪过的,都不能算自首。
3、违法分子有必要承受检查和裁判。违法人投案并告知罪过后,有必要听候、承受司法机关的侦查、申述和审判,以标明其确有悔罪的诚心,并不得流亡他处或藏匿。若违法人以函件、电话或其他方式投案并告知罪过后,又反悔并流亡或藏匿,则不视为自首。我国刑法第67条规则:“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可以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可以革除处分。”
咱们以为,了解自首的这一条件,应侧重掌握下列几个问题:
1、投案人所供述的有必要是违法的现实。投案人因法令知道过错而交、代违法行为或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的现实,不构成自首。杀人是典型的天然犯,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发作法令知道过错的问题。
2、投案人所供述的有必要是自己的违法现实,也即自己施行并由自己承当刑事责任的罪过。别的,就司法实务而言,投案人所供述的违法,既可以是投案人独自施行的,也可以是与别人一起施行的;既可以是一罪,也可以是数罪。
3、投案人有必要照实供述所违法行,即违法分子应按照实际情况完全供述所施行的悉数罪过。假如因为主客观要素的影响,违法人只能照实地供述自己的首要或根本的违法现实,即可以据以确认违法性质、情节的违法现实,也应视为照实供述罪过。假如违法人在供述违法的过程中推诿罪责,保全自己,目的躲避法令制裁;大包大揽,保护同伙,目的包办罪责;曲解罪质,隐秘情节,妄图蒙混过关;掩盖真相,避实就虚,企图减轻罪责;等等,均属不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现实,不能建立自首。
1、违法分子有必要主动投案。主动投案是指违法分子在违法今后,违法现实未被发现,或许违法现实虽已被发现,但违法分子没有被发现,或违法现实 和违法分子均已被发现,但违法分子没有遭到司法机关传唤、讯问、未被采纳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投案人不管出于懊悔、惧怕、预感到已被发现或其他动机均不影响自首的建立。主动投案一般是由违法分子自己亲身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若违法分子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不能亲身投案,可托付别人代为投案或以函件、电话、电报投案。
2、违法分子投案后应照实告知自己的罪过。假如避实就虚,或许成心制作假象保护违法同伙或违法安排,或以其他方法掩盖罪过的,都不能算自首。
3、违法分子有必要承受检查和裁判。违法人投案并告知罪过后,有必要听候、承受司法机关的侦查、申述和审判,以标明其确有悔罪的诚心,并不得流亡他处或藏匿。若违法人以函件、电话或其他方式投案并告知罪过后,又反悔并流亡或藏匿,则不视为自首。我国刑法第67条规则:“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可以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可以革除处分。”
咱们以为,了解自首的这一条件,应侧重掌握下列几个问题:
1、投案人所供述的有必要是违法的现实。投案人因法令知道过错而交、代违法行为或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的现实,不构成自首。杀人是典型的天然犯,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发作法令知道过错的问题。
2、投案人所供述的有必要是自己的违法现实,也即自己施行并由自己承当刑事责任的罪过。别的,就司法实务而言,投案人所供述的违法,既可以是投案人独自施行的,也可以是与别人一起施行的;既可以是一罪,也可以是数罪。
3、投案人有必要照实供述所违法行,即违法分子应按照实际情况完全供述所施行的悉数罪过。假如因为主客观要素的影响,违法人只能照实地供述自己的首要或根本的违法现实,即可以据以确认违法性质、情节的违法现实,也应视为照实供述罪过。假如违法人在供述违法的过程中推诿罪责,保全自己,目的躲避法令制裁;大包大揽,保护同伙,目的包办罪责;曲解罪质,隐秘情节,妄图蒙混过关;掩盖真相,避实就虚,企图减轻罪责;等等,均属不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现实,不能建立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