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1 03:47
爸爸妈妈哺育子女长大,成年子女就对爸爸妈妈有奉养责任。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才能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给付奉养费的权力。那么要是和爸爸妈妈隔绝关系还需求尽奉养责任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子女隔绝父子关系后还有责任奉养白叟,奉养责任不会因为隔绝关系而消失。
法院以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育教育的责任;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第三款“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才能的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奉养费的权力”之规则,子女奉养爸爸妈妈是法律规则的责任。在爸爸妈妈年迈日子困难、无劳动才能的状况下,凡有奉养才能的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供给必要的协助,背负必定的奉养费用。
【案情简介】
原告刘老汉年近70岁,育有二子一女。刘老汉与妻子爱情不合,于1980年与妻子离婚。离婚后,刘老汉长时间外出务工,三子女由母亲一人抚育成年。后来,刘老汉与三子女发作对立,一怒之下签署了一份隔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书。协议书注明,两边就此隔绝关系,刘老汉的日子不必三子女担任。最近,因为刘老汉没有收入来历,加之体弱多病,所以一纸诉状将三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付出奉养费。
该案中,尽管刘老汉与子女签订了“隔绝父子关系协议”,但这一协议没有法律根据,是无效协议。与儿子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并不因该协议而免除,作为子女当然有奉养爸爸妈妈的责任。故其子女并不因与爸爸妈妈两边签订了“隔绝父子关系协议”而不再对他有奉养责任,爸爸妈妈彻底有权力要求子女尽奉养责任。
奉养的内容有哪些
奉养,指子女或后辈对爸爸妈妈或老一辈在物质上和日子上的协助。包含两种状况:
1、子女爸爸妈妈奉养
《宪法》规则,成年子女有奉养搀扶爸爸妈妈的责任。我国《婚姻法》也规则: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才能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奉养费的权力。
奉养搀扶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爸爸妈妈供给必要的日子用品和费用,在日子上、精神上、爱情上对爸爸妈妈应敬重、关怀和照料。
有经济担负才能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爸爸妈妈需求奉养时,都应依法极力实行这一责任直至爸爸妈妈逝世。
子女对爸爸妈妈的奉养责任,不只发作在婚生子女与爸爸妈妈间,并且也发作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爸爸妈妈间,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间和继子女与实行了抚养教育责任的继爸爸妈妈之间。
为保证受奉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则: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才能的、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奉养费的权力。对拒不实行者,能够经过诉讼处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后辈对老一辈奉养
《婚姻法》规则: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责任。
这种奉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担负才能,且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子女现已逝世。
子女隔绝父子关系后还有责任奉养白叟,奉养责任不会因为隔绝关系而消失。
法院以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育教育的责任;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第三款“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才能的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奉养费的权力”之规则,子女奉养爸爸妈妈是法律规则的责任。在爸爸妈妈年迈日子困难、无劳动才能的状况下,凡有奉养才能的子女,都应当在经济上供给必要的协助,背负必定的奉养费用。
【案情简介】
原告刘老汉年近70岁,育有二子一女。刘老汉与妻子爱情不合,于1980年与妻子离婚。离婚后,刘老汉长时间外出务工,三子女由母亲一人抚育成年。后来,刘老汉与三子女发作对立,一怒之下签署了一份隔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书。协议书注明,两边就此隔绝关系,刘老汉的日子不必三子女担任。最近,因为刘老汉没有收入来历,加之体弱多病,所以一纸诉状将三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付出奉养费。
该案中,尽管刘老汉与子女签订了“隔绝父子关系协议”,但这一协议没有法律根据,是无效协议。与儿子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并不因该协议而免除,作为子女当然有奉养爸爸妈妈的责任。故其子女并不因与爸爸妈妈两边签订了“隔绝父子关系协议”而不再对他有奉养责任,爸爸妈妈彻底有权力要求子女尽奉养责任。
奉养的内容有哪些
奉养,指子女或后辈对爸爸妈妈或老一辈在物质上和日子上的协助。包含两种状况:
1、子女爸爸妈妈奉养
《宪法》规则,成年子女有奉养搀扶爸爸妈妈的责任。我国《婚姻法》也规则: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责任,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才能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奉养费的权力。
奉养搀扶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爸爸妈妈供给必要的日子用品和费用,在日子上、精神上、爱情上对爸爸妈妈应敬重、关怀和照料。
有经济担负才能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爸爸妈妈需求奉养时,都应依法极力实行这一责任直至爸爸妈妈逝世。
子女对爸爸妈妈的奉养责任,不只发作在婚生子女与爸爸妈妈间,并且也发作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爸爸妈妈间,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间和继子女与实行了抚养教育责任的继爸爸妈妈之间。
为保证受奉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则:子女不实行奉养责任时,无劳动才能的、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奉养费的权力。对拒不实行者,能够经过诉讼处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后辈对老一辈奉养
《婚姻法》规则:有担负才能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关于子女现已逝世的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有奉养责任。
这种奉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担负才能,且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的子女现已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