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宁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程序和申报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2:22宁德住宅公积金告贷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处理公积金告贷按下列程序:
(一)告贷请求人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提交规则的请求材料,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按规则进行检查;
(二)受托银行和告贷请求人签定告贷合同。关于需要由房地产开发单位供给阶段性担保的,告贷请求人应在签约后将告贷合同送房地产开发单位盖章承认;
(三)受托银行和告贷请求人在签约后依照告贷合同约好处理担保手续;
(四)办好担保手续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依据实际情况在规则期限内将告贷资金划入告贷合同约好的收款账户。
二、告贷请求人请求公积金告贷,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子挂号证明;
(二)购买产品住宅、保证性住宅的,需提交房子所有权证、土地运用权证和房管部分(或税务部分)供给的有偿获得的买卖凭据,或提交已挂号存案的产品房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及契税证明;
(三)购买拆迁安顿房的,应供给拆迁安顿协议、首付款凭据;
(四)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子所有权证、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房管部分或税务部分供给的有偿获得的相关凭据及房地产评价报告书;
(五)在规划区内缔造、翻建自住住宅的,提交员工自己或爱人的国有土地运用证、缔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及管理中心规则的担保材料;
(六)在规划区外缔造、翻建自住住宅的,提交员工自己或爱人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分核发的国有土地运用证、城镇人民政府核发的《村镇个人住宅缔造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及管理中心规则的担保材料;
(七)大修自住住宅的,提交房子所有权证、国有土地运用证、房子安全判定证明、缔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预(决)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