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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了国有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02:34
财物的评价是一项查验企业生产运营要害的一步,特别是关于国有财物的评价更是联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因而,在法律上也规则了国有财物评价办法。那么,法律规则了国有财物评价办法有哪些?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收益现值法。将评价目标剩下寿数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恰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价基准日的现值,以此预算财物价值的办法。
2、重置成本法。现时条件下被评价财物全新状况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财物的实体性价值降低、功能性价值降低和经济性价值降低,预算财物价值的办法。
实体性价值降低是因为运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形成的价值降低。功能性价值降低是因为技能相对落后形成的价值降低。经济性价值降低是因为外部经济环境改变引起的价值降低。
3、现行市价法。经过市场调查,挑选一个或几个与评价目标相同或相似的财物作为比较目标,剖析比较目标的成交价格和买卖条件,进行比照调整,预算出财物价值的办法。
4、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则,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财物评价。评价时应当依据企业清算时其财物可变现的价值,判定重评价值。
国有财物评价的程序
1、请求立项。需求进行财物评价的单位,应按从属联系向国有财物管理部门提交财物评价请求书,并附具评价前的财产目录和有关会计报表等。国有财物管理部门接到财物评价请求书后,在规则期限内进行审阅并作出是否进行评价的决议,告诉请求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请求单位据此托付财物评价安排评价财物。
2、财物清查。受托付的财物评价安排,在对财物占用单位全面进行财物、债款、债款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财物帐面与实践是否相符,运营效果是否实在,据以作出判定。
3、判定评价。受托付的财物评价安排依据财物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才能等要素,依照国有财物管理部门规则的评价办法,对财物价值进行判定评价,并在评价作业完毕后,向托付评价的单位提出财物评价成果陈述书。
4、检验承认。托付评价的占有单位获得财物评价安排的财物评价成果陈述书后,报国有财物管理部门承认财物评价成果。国有财物管理部门要在规则期限内对陈述书安排审阅、验证、洽谈,承认财物评价成果并下达承认告诉书。财物占用单位对承认告诉书有贰言的,可在规则期限内向上一级国有财物管理部门请求复核。
此外针对评价时的程序也做了具体的介绍,我们也要对此做个细心的了解,才能在评价时知道相关的过程。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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