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能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05:11
为了维护劳作者的权益,避免一些用人单位只运用劳作者“黄金年龄期”的劳作力,我国《劳作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则,“劳作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10年以上,当事人两边赞同接连劳作合同的,假如劳作者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只需契合以下两个条件,劳作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榜首,劳作者必须在同一单位接连作业满10年以上;第二,劳作合同期满后两边都赞同接连劳作合同,假如一方不赞同接连,则不能接连劳作合同。当然,在这里,续延劳作合同时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是由劳作者自己提出的,假如劳作者自己要求缔结有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经两边赞同也可以缔结有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
除了劳作者在同一单位接连作业10年以上,可以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的状况外,劳作者初度与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时,也可以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可以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的规模比较广泛。除了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作业,以及一次性的作业中的一般膂力劳作者(也包含一些一般的事务人员)等状况,不宜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以外,都可以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如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能、事务主干,一般以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为宜。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有利于劳作联系的安稳,有利于员工长时间堆集作业经验,不断提高作业水平。
除了劳作者在同一单位接连作业10年以上,可以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的状况外,劳作者初度与用人单位缔结劳作合同时,也可以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可以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的规模比较广泛。除了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作业,以及一次性的作业中的一般膂力劳作者(也包含一些一般的事务人员)等状况,不宜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以外,都可以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如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能、事务主干,一般以缔结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为宜。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有利于劳作联系的安稳,有利于员工长时间堆集作业经验,不断提高作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