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06:12(一) 租借当事人向租借所提交有关文件、材料;
租借地点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由就事人员即时开具《房子租借请求挂号证件收据》。提交的文件、材料不完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开具《房子租借挂号退案告诉》。
(二) 租借所挂号检查;
是否准予挂号,租借所有必要自接到租借请求挂号文件、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清晰答复。1.对符合规则的给予租借挂号,并核发《房子租借证》;2.对不符合规则的不予租借挂号,并制造《不予挂号答复书》,一起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三)租借当事人交纳税费并收取《房子租借证》;
(四)租借所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