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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00:20

  我国《收养法》第21条规则:“外国人按照本法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我国法令要求:除应当契合我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则外,还应当契合收养人所在国的有关收养法。
   除收养人或被收养人逝世外,收养联系能够依法免除。收养的免除一般既可依两边当事人的协议而免除,也可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免除。但各国的具体规则不同,收养联系免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力与责任即告停止,与此同时,被收养人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亲属之间的权力与责任随之康复。
  关于收养免除的法令适用问题,各国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采纳与收养建立相同的准据法;另一种是采纳与收养效能相同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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