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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03:54

养老金待遇规范怎么计发?从2006年7月1日开端,根本养老金按以下方法核算(简称新方法)。
1、根本养老金待遇规范计发:
1998年7月1日后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根本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⑴根底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a 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2×缴费年限×1%。
“a值”。当参保人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的60%时, a=自己均匀缴费指数÷0.6,当参保人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高于或等于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的60%时,a=1。
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自己均匀缴费指数×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
自己均匀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 实践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 实践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1.028(市区)
实践缴费指数=缴费薪酬÷对应的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
⑵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计发月数。
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在计发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根底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初次收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规范为:
(1)1998年6月30日前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以初次收取根本养老金时自己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
(2)1998年7月1日后参与根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自己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端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自己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四)逝世待遇规范怎么计发?
1、丧葬补助费为地点市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3个月。
2、一次性抚恤金为地点市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3个月。
3、一次性救济费(不分供养人数)为地点市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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