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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需要的材料,出境后是否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06:58
在咱们国家是有许多公租房的,在请求公租房的时分需求满意当地的条件才能够,一般情况下,是日子比较困难的寓居条件比较差的人才能够请求公租房。下面,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济南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请求公租房需求的资料
公租房请求表、本人和一起请求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供给寓居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供给),一起请求人有单位的供给收入和住宅分配证明。一起,依照所属人员类别供给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作业收入和住宅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敏作业人员:灵敏作业人员供给现寓居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作业收入证明。
3、个别工商户:个别工商户供给营业执照和税收交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收取证明或原作业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宅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作业人员:单位出具的作业收入和住宅分配证明,住宅公积金或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费包含:重庆范围内交纳的乡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交纳的乡镇员工医疗保险。
二、出境后是否能够持续承租公租房
1、获准因私短期出境仍保存公职的归侨、侨眷员工,可持续租住原公有住宅,并按当地规范交纳房租。
2、出境久居的归侨、侨眷员工,在出境前现已按国家及当地的房改方针规则参与房改买房的,出境久居后,其房产权属不变。
3、出境久居的离休、退休、退职员工的原同住亲属(指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及其爱人、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与其有长时间抚育联系的其他亲属),凡同住一年以上者,可持续租住原公房,并按当地规范交纳房租;原寓居地实施房改售房时,经产权单位赞同,能够按当地房改方针购买原公有住宅。
4、港澳同胞眷属员工、外籍华人眷属员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与房改买房,能够对比上述规则处理。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咱们的公租房是需求进行请求的,而且依据个别不同那么需求的资料便是不一样的,不同区域需求的资料也可能是有差异的,这个就需求依据实际情况决议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求找律师咨询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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