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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23:10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则,在试用期内,除劳作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外,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则的景象包含:⑴劳作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选用条件的;⑵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⑶严峻渎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形成严重危害的;⑷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作业任务形成严重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⑸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或许改变劳作合同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作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包含:⑴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⑵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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