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网吧免费提供影视作品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10:45

[事例]:原告北京网尚文明传达有限公司享有香港TVB公司2007年拍照完结的连续剧《迎妻接福》的信息网络传达权。福清市融城战神网吧未经原告答应,在网吧服务器上为该网吧上网者免费供给在线阅读电视剧《迎妻接福》的服务。北京网尚文明传达有限公司发现后诉至法院,福清市融城战神网吧以为原告北京网尚文明传达有限公司未取得《信息网络传达视听节目答应证》,不能从事传达运营事务,不能建议信息网络传达权;并且,网吧上传该电视剧是一种介绍、谈论著作的行为,其上传这部著作归于著作权法的合理运用,而其网吧是免费供给该服务,没有任何盈余,也未造成对原告的丢失,因而不构成侵权。
[分析]:法院以为,信息网络传达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赋予作者的一项法定权力,是否取得《信息网络传达视听节目答应证》并不影响作者享有该项权力。福清融成战神网吧上传电视剧明显是为了招引更多顾客来网吧上网,并从中获取更多利益。因而,其建议为了介绍、谈论该电视剧归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运用且其从未因该行为取得利益,缺少现实和法律依据,该行为已构成著作权侵权,应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