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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作伪证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22:06
在刑事诉讼傍边,假如相关人员有作伪证的行为,那么多半是会构成伪证罪的。那么我们知道伪证罪的严峻结果是怎样的吗?证人作伪证的结果是什么?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证人作伪证的结果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伪证罪的严峻结果是怎样的
伪证罪是一种很陈旧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判定人、记载人和翻译人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成心作虚伪证明、判定、记载、翻译,意图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行为。它关于国家正常的司法次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峻的损害,所以无论是国内仍是国外,统治者都对它进行了严厉的规则。可是,国内外关于伪证罪的规则是不同的,就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规则也不同。
二、怎么确定伪证罪
(一)伪证罪与非罪的边界
伪证罪漫画,关于判定人、记载人、翻译人作业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许业务水平有限而供给不正确的判定、记载、翻译的;以及因为关于案子真实状况一知半解,知道不精确,或许道听途说而风闻作证,然后供给了虚伪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片面成心,不构成伪证罪。关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的,不该确定为违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1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略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不尽职案子立案规范的规则》,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查刑事责任,
(1)伪证行为足以使别人遭到刑事处分或许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违法分子躲避刑事处分或许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形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作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违法分子毁掉罪证或得制作伪证的;
(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别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形成其他严峻结果的。
(二)伪证罪与诬告栽赃罪的边界
这两种违法都有栽赃别人的成心,两者的差异是,
(1)前者的主体是特别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办、审判中发作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办之前施行的,并且是引起案子侦办的原因。
(3)前者是经过作虚伪证明、判定、记载、翻译等手法完成的;后者则是作虚伪的揭发。
(4)前者只是在单个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上,供给伪证;而后者则是伪造了整个违法事实。
(5)前者的意图可能有两种:既可所以栽赃别人,也可所以庇护罪犯;而后者的意图只能是栽赃别人,使无罪者遭到刑事处分。
(三)伪证罪与庇护罪、庇护毒品违法分子罪的边界
替考公务员组织者能够伪证罪获刑
这三种违法的行为人,在作虚伪证明,为违法分子藏匿罪证方面极为类似,意图都是庇护罪犯。其差异首要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别主体;后两种庇护违法是一般主体。
(2)施行违法的时刻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办、审判阶段施行;后两罪则能够在违法分子被拘捕、关押前施行,也能够在被拘捕、判刑之后施行。
(3)违法的内容不同。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违法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所以悉数罪过或许重要违法事实。
(4)庇护目标的状况不同。伪证罪庇护的是在侦办、审判中,未被拘捕或许未被判定的未决违法嫌疑人;后两罪所庇护的可所以未决违法嫌疑人,也可所以已决监犯,或许是服刑中逃跑的违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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