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2 18:3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法令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步教师本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拟定本法令。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校园和其他教育安排中专门从事教育教育作业,应当依法获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作业。
第二章 分类与适用
教师资格证范本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作业校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总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校园、技工校园、作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总称中等作业校园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校园、技工校园、作业高级中学实习辅导教师资格(以下总称中等作业校园实习辅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校园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按照上款规则确认类别。
第五条 获得教师资格的公民,能够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校园和其他教育安排担任教师;可是,获得中等作业校园实习辅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校园、技工校园、作业高级中学或许初级作业校园担任实习辅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作业校园教师资格彼此通用。
第三章 教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件按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则履行,其间“有教育教育才能”应当包含契合国家规则的从事教育教育作业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获得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的相应学历,按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则履行。
获得中等作业校园实习辅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则的学历,并应当具有恰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能职务或许中级以上工人技能等级。
第四章 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不具有教师法规则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请求获得教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举办的或许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规范和考试纲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作业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归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作业校园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作业校园实习辅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实施;归于高等校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托付的高等校园安排实施。
第十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作业校园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作业校园实习辅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与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悉数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能够鄙人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许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从头参与悉数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高等校园教师资格考试依据需求举办。
请求参与高等校园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许副教授引荐。
第五章 教师资格确定
第十二条 具有教师法规则的学历或许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能够按照本法令的规则请求确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请求人户籍所在地或许请求人任教校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请求人户籍所在地或许请求人任教校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检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等作业校园教师资格和中等作业校园实习辅导教师资格,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或许安排有关部门确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托付的高等校园,担任确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校园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托付的高等校园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校园教师资格,按照校园行政从属联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或许由校园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确定教师资格,应当由自己提出请求。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托付的高等校园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确定请求。详细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许受托付的高等校园规则,并以恰当方式发布。请求人应当在规则的受理期限内提出请求。
第十五条 请求确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确定请求表和下列证明或许资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许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许受托付的高等校园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许作业单位、所结业的校园对其思想品德、有无违法记载等方面状况的判定及证明资料。
请求人提交的证明或许资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许受托付的高等校园应当及时告诉请求人于受理期限停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确定请求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一致格局。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许受托付的高等校园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确定请求后,应当对请求人的条件进行检查;对契合确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停止之日起30日内颁布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契合确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停止之日起30日内将确定定论告诉自己。
非师范院校结业或许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请求确定幼儿园、小学或许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调查其教育教育才能;依据实际状况和需求,教育行政部门或许受托付的高等校园能够要求请求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湖北省实行改革,将教育学心理学改为归纳本质与常识才能等。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一致印制。
第十七条 已获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获得更高等级校园或许其他教育安排教师资格的,应当经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许获得教师法规则的相应学历,并按照本章规则,经确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许受托付的高等校园颁布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 罚则
第十八条 按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则丢失教师资格的,不能从头获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吊销其教师资格:
(一)招摇撞骗、骗得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凌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吊销教师资格的,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头请求确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 参与教师资格考试有做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报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考试出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背保密规则,形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规范走漏的,依法追究法令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教师资格确定作业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确定作业形成丢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