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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22:46
近年来,国内融资租借事务开展迅猛,与高速添加的事务量相随同的,是逐年添加的融资租借合同胶葛,而在很多的胶葛事由中,融资租借合同的效能争议又无疑是最根底也最要害的焦点。那么,融资租借合同效能确定是什么?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融资租借合同效能确定是什么
现行法令关于融资租借合同效能确定的规矩,首要参见于最高院《关于审理融资租借合同胶葛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及《合同法》。最高院《关于审理融资租借合同胶葛案件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第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力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借法令联系作出确定。对名为融资租借合同,但实践上不构成融资租借法令联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实践构成的法令联系处理。”
从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来看,需求正确认识融资租借生意中的生意及租借联系。
融资租借合同是对融资租借生意的表现,融资租借法令联系中,一起存在生意及租借法令联系,与其他合同比较,融资租借合同由两个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签署的生意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署的租借合同)、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构成,具有融资、融物的两层特点。
两个合同的效能互为条件,一起构成了融资租借合同。正确确定融资租借中生意合同和租借合同之间的联系,避免与生意合同及租借合同发生混杂,关于精确确定融资租借合同效能有重要作用。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借合同是出租人依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借物的挑选,向出卖人购买租借物,提供给承租人运用,承租人付出租金的合同。”由此可见,融资租借法令联系中,生意与租借并不是两个独立的法令联系,二者在效能上互有穿插,生意合同中的卖方向租借联系中的承租人直接交给标的物,承租人享有受领标的物、就标的物质量向卖方提出抗辩、索赔等买方权力。
因而,融资租借合同是合同法中明文规定的有名合同,我们要使用法令来进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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