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税收新政答疑:房屋交易税款只退卖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7:07把夫妻名下各自的斗室卖了换套大房子,能否交还个人所得税?个人买房替卖方担负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是否可退给买房者?24日上午,在青岛市地税局举行的有关住宅税收政策在线访谈中,不少网友就住宅税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发问,青岛市地税局李钢副局长、税收管理一处桑路处长、税收管理二处万伦鹏处长进行了答复。夫妻都卖房只能优惠一套网友16722问:如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斗室子,想卖了再买一套大房子。可不可以交还个人所得税?李副局长表明,这种状况下,也只能挑选一套住宅处理退税,不能一起处理退税。网友16581问:夫妻两边1994年购买的房子,房子证上注明房主是妻子,在2008年5月处理变更由妻子变更到老公名下,在2008年7月两人处理离婚。现在男方要卖此房子想处理个人仅有一套住宅住满五年免征个人所得税,请问处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起点以哪个时刻为准(1994年仍是2008年)?李副局长表明,像这种状况,以1994年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起点。拆迁户也能享用住宅新政网友16730问:假如现在一年内买房子(条件是拆迁户),能免交个人所得税吗?李副局长表明,从2008年11月15日起,个人购买新住宅后,一年内出售原住宅的,若售房金额小于或等于购房金额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售房金额大于购房金额的,依照售房金额与购房金额的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年内的开始时刻,以购房获得房地产权证的时刻为起点,以售房时签定售房合同并开具发票的时刻为结尾。网友16707问:已购公房、拆迁安顿房等是否不管年限,悉数免交营业税?税收管理二处答复:只需归于已购公房、拆迁安顿房等六类住宅,不管年限,上市买卖个人不担负营业税。只要售房者可以享用退税网友16582问:个人买房替卖房者担负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是否可退给买房者?现在的文件交还的是卖房者,但依照青岛二手房买卖形式,都是买方担负税费。李副局长表明,依照税法规则,售房者是税款的承当人,买方承当税款属买卖两边自愿洽谈的一种民事行为,因而,退税只能退给售房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