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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2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4:22
东莞市交通事端补偿规范(2012年)


一、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历和确诊证明等相关依据确认。
医疗费补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二、误工费:1、依照实践削减的收入核算;2、依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核算;3、参照东莞市相同或许附近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薪酬核算。
误工费补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刻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则核算;2、参照东莞市护工从事平等等级护理的劳务酬劳规范核算。
护理费补偿金额=交通事端发作地护工平等等级护理劳务酬劳规范×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许转院医治实践发作的费用核算。
五、住院膳食补助费:50元/天。
六、养分费: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参照医疗机构的定见确认。
七、残疾补偿金:
1、城镇居民:一级537949.6元,二级484154.64元,三级430359.68元,四级376564.72元,五级322769.76元,六级268974.8元,七级215179.84元,八级161384.88元,九级107589.92元,十级537949.96元。
2、乡村居民:一级187434元,二级168690.6元,三级149947.2元,四级131203.8元,五级112460.4元,六级93717元,七级74973.6元,八级56230.2元,九级37486.8元,十级18743.4元。
残疾补偿金=受诉法院地点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补偿年限
八、残疾辅佐用具费:依照一般适用用具的合理费用规范核算。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核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核算二十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事端责任人地点地人均年消费性开销×抚养年限
十、逝世补偿金:城镇居民537949.6元;乡村居民187203.8元。
逝世补偿金=事端责任人地点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十一、丧葬费:27842元。(若仅仅伤残,没有第十、十一项费用)
丧葬费补偿额=事端责任人地点地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6个月
十二、精力危害抚慰金:
逝世5万元,伤残一级5万元,二级4.5万元,三级4万元,四级3.5万元,五级3万元,六级2.5万元,七级2万元,八级1.5万元,九级1万元,十级0.5万元。
十三、亲属处理丧葬事宜开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丢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住宿费补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规范×住宿时刻
直接产业丢失补偿费=受损坏的产业的直接丢失
车辆停运丢失费核算方法与直接产业丢失的核算方法相同
十四、受害人的户口在乡村,但发作交通事端时已在东莞市寓居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逝世补偿金、残疾补偿金依照东莞市城镇居民规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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