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 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08:33第二节 收入
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获得收入的钱银方式,包含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收据、预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出资以及债款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获得收入的非钱银方式,包含存货、固定财物、生物财物、无形财物、股权出资、不预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出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释义」 本条是关于收入的钱银方式和非钱银方式的规则。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中规则的获得收入的“钱银方式”和“非钱银方式”两个术语的解说。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则:“企业以钱银方式和非钱银方式从各种来历获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钱银是产品之间等价交换的前言,钱银方式是指现金以及将以固定或可确认金额的钱银方式,非钱银方式是指钱银以外的其他方式,也可折算为钱银而确认其金额。但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清晰获得收入的钱银方式和非钱银方式别离包含哪些类型?这便是本条需求答复的问题。
清晰企业获得收入的各种方式,有助于企业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将各种方式的收入首要计入收入总额。原内资、外资税法均没有规则钱银方式、非钱银方式的具体内容,而首要着重的是企业的哪些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如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令第五条规则,交税人的收入总额包含出产、经营收入、产业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借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但没有规则收入都包含什么方式的收入,更没有清晰钱银方式与非钱银方式有哪些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就不清晰企业是否也要将各种非钱银方式的收入计入收入总额。
依据本条规则,企业的以下两种方式的收入都要计入收入总额中。
一、钱银方式的收入本条首要清晰列举了收入的钱银方式的几种类型,包含:
(一)现金。即企业持有的流转中的钱银,包含纸币和铸币。
(二)存款。即企业在银行寄存的金钱,是企业对银行的债务,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等。企业的资金通常以存款方式存在,包含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以及定活两便存款等。
(三)应收账款。即企业因出售产品或供给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承受劳务单位收取的金钱,在财物负债表上列为企业的流动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