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行政立案提交的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7:54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负责人作为原告,一起标明自己的身份;原告为自然人的,应供给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原告托付别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托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托付书,托付书应写明托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署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署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4、如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区域、国家的当事人托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则,经司法部托付的香港律师处理公证托付手续。
5、原告应提交行政机关对原告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法律文书或相应的证明行政机关与原告发作行政法律关系的证明资料。
6、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资料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原告托付别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托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托付书,托付书应写明托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署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署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4、如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区域、国家的当事人托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则,经司法部托付的香港律师处理公证托付手续。
5、原告应提交行政机关对原告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法律文书或相应的证明行政机关与原告发作行政法律关系的证明资料。
6、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资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