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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的基本原理立法原则和基本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01:11

新中国建立以来,流通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一向处于主导位置,是政府税收收入、财政收入的首要来历。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运营税和关税是我国流通税的主体税种。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什么是流通税
流通税又称流通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产品出产、流通环节的流通额或许数量以及非产品交易的运营额为纳税目标的一类税收。流通税是产品出产和产品交流的产品,已经有了几千年的前史。世界各国开征的各种流通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运营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历。虽然现在一些发达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可是流通税在税收系统中依然占有重要的位置。
(二)什么是流通额
流通额包含:(1)产品流通额,指产品交流的金额。对出售方来说,是出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产品的收购金额。(2)非产品流通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
(三)流通税的首要特点
流通税的首要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榜首,以产品出产、交流和供给商业性劳务为纳税条件,纳税规模较为广泛,既包含榜首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出售收入,也包含第三产业的运营收入既对国内产品纳税,也对进出口的产品纳税,税源比较足够。第二,以产品、劳务的出售额和运营收入作为计税根据,一般不受出产、运营本钱和费用改变的影响,能够确保国家能够及时、安稳、可靠地获得财政收入。第三,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纳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经过纳税现产业方针和消费方针。第四,同有些税类比较,流通税在核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简单为纳税人所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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