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并审理裁定不服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20:20
对一些有相同法律关系的案子罢了,那么人民法院一般会进行兼并审理的,假如自己关于兼并审理的成果并不满足的话,那么应当怎么进行处理?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对兼并审理判定不服怎么办
要看判定的详细品种,法律规定对法院的部分判定能够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判定适用于下列规模: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贰言的;
(三)驳回申述;
(四)保全和先予履行;
(五)允许或许不允许撤诉;
(六)间断或许完结诉讼;
(七)补正判定书中的笔误;
(八)间断或许完结履行;
(九)吊销或许不予履行裁决判定;
(十)不予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履行效能的债务文书;
(十一)其他需求判定处理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判定,能够上诉。
判定书应当写明判定成果和作出该判定的理由。判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判定的,记入笔录。
以上的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法院的判定不服了,这种状况能够直接提起上诉。上诉是需求自己供给足以推翻第一次判定的依据的。不然的话,法院仍然会维持原判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对兼并审理判定不服怎么办
要看判定的详细品种,法律规定对法院的部分判定能够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判定适用于下列规模: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贰言的;
(三)驳回申述;
(四)保全和先予履行;
(五)允许或许不允许撤诉;
(六)间断或许完结诉讼;
(七)补正判定书中的笔误;
(八)间断或许完结履行;
(九)吊销或许不予履行裁决判定;
(十)不予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履行效能的债务文书;
(十一)其他需求判定处理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判定,能够上诉。
判定书应当写明判定成果和作出该判定的理由。判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判定的,记入笔录。
以上的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关于法院的判定不服了,这种状况能够直接提起上诉。上诉是需求自己供给足以推翻第一次判定的依据的。不然的话,法院仍然会维持原判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