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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承包合同时可行使的权力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22:30
因为工程转包中一起存在发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签定的建造工程合同和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签定的工程转包合同,因而,工程款的付出也一起存在发包人向承包人结算工程款和转包人向转承包人结算工程款的两种景象。
法令咨询:工程监理托付人和第三方签定承包合一起可行使的权力包含哪些
律师答复:
(1)建造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规划的主张权
(2)对施行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
(3)工程建造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掌管权。
(4)在事务紧迫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虽然改变指令已逾越了托付人授权而又不能事前得到批按时,也有权发布改变指令,但应赶快告诉托付人。
(5)审阅承包人索赔的权力。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修建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三十一条施行监理的修建工程,由建造单位托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造单位与其托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缔结书面托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修建工程监理应当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规划文件和修建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造工期和建造资金运用等方面,代表建造单位施行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以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规划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好的,有权要求修建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规划不符合修建工程质量标准或许合同约好的质量要求的,应当陈述建造单位要求规划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施行修建工程监理前,建造单位应当将托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告诉被监理的修建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答应的监理范围内,承当工程监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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