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反担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03:11
反担保是指为债款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确保其追偿权的完成,要求债款人供给的担保。在债款清偿期届满,债款人未实行债款时,由第三人承当担保职责后,第三人即成为债款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款人清偿的债款,有向债款人追偿的权力。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或许因债款人无力归还而使追偿权失败,为了确保追偿权的完成,第三人在为债款人作担保时,能够要求债款人为其供给担保,这种债款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供给的担保叫反担保。
怎么免除反担保?
依据《担保法》的规则,反担保的免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用期内未发作约好的反担保职责,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责任免除。此刻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处理典当或质押挂号的,应到挂号机关处理刊出挂号手续。
怎么免除反担保?
依据《担保法》的规则,反担保的免除,是指在反担保合同或条款有用期内未发作约好的反担保职责,于合同期满后反担保责任免除。此刻反担保合同失效,已处理典当或质押挂号的,应到挂号机关处理刊出挂号手续。